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沈阳还有土地使用证吗?

沈阳还有土地使用证吗?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居民买卖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注意查看房子是否具备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在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了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像普通住宅就是70年。而现在一些地方在改革,尝试取消土地使用证。那么沈阳还有土地使用证吗?下面请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沈阳还有土地使用证吗?
  对于自住商品房来说,也是必须要进行办理相关房产证以及土地证的,自住商品房也是属于商品房的,也是属于合法的房屋的,按照相关规定,只要就是合法的房屋,就是必须要进行办理相关的证件。1、土地证是土地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继承是指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另一对象的属性和方法。也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2、自住商品房继承后可以办理土地证需要携带继承人的身份证、房产证、继承的公证书以上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原房主土地证的原件。土地证只能办理一本,如果是多名子女共同继承后面备注共同。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继承,先把房产过户到继承人名下,然后再办土地证。
  二、沈阳市民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需要的手续有:房产证,购房合同,付款,旧的土地使用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领取新土地使用证。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带上房产证,购房合同,付款,即旧的土地使用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领取新土地使用证。
  三、办理土地使用证要到哪个部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主管部门统一规定。2、办理土地证的地点通常是在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窗口,如果你所在的地方在乡镇,则可以将资料提交给所在乡镇的国土资源分局、所,由他们收件办理。3、有些地方已经将政府机关的办事窗口集中在事业服务中心,则可以将材料提交到国土窗口。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给您介绍了沈阳还有土地使用证吗,目前沈阳市还没有取消土地使用证。也就是说沈阳市民买到二手房后,应该能拿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要到当地国土部门补办。办理土地证的手续也比较简单,居民带着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等资料提出申请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协议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来讲,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是必须的,否则的话无法顺利办理离婚手续,但就这个协议的效力来看,您知道离婚协议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吗......


·发生医疗事故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发生医疗事故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医疗事故是指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违规操作,违法相关法律的规定适用假药等或者是由于重大的医疗过失导致患者的......


·证人出庭申请书格式?
      证人出庭申请书格式?诉讼中,无论你是原告方还是被告方都是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只不过法律规定必须要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10日提出。而此时还需要......


·派出所不予立案怎么办?
      派出所不予立案怎么办?被害人一是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要求上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二是可以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提出,请求检察......


·在我国工伤鉴定几天能拿结果?
      在我国工伤鉴定几天能拿结果?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


·一、女方提出离婚需要赔偿男方钱吗?
      一、女方提出离婚需要赔偿男方钱吗?不需要,只有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么此时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谓离......


·甘肃省甘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征收单位,必须按照既定的规定,支付补偿金,补偿金具体需要支付多少,需要根据在在征地工作落实之前,制定的补偿方案来加以确定,而该方案是根据......


·合同纠纷仲裁与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纠纷仲裁与诉讼的区别是什么?合同纠纷仲裁与诉讼的区别是:主动性不同、效率性不同、公正性不同、主导程序走向的领导员问题不同、公开性不同和费用......


·罪犯得什么病可以监外执行
      罪犯得什么病可以监外执行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的规定,一般罪犯在有下述疾病的时候,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要求。罪犯有下列严重......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应该怎么选择?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应该怎么选择?一、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应该怎么选择?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


·玻璃制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玻璃制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玻璃制品购销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