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刑事诉讼法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新刑事诉讼法立案的条件是什么?非法集资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当事人遭遇这类案件的时候,应该到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报案材料决定是否立案。刑事案件立案是有一定条件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此做了明文规定。那么新刑事诉讼法立案的条件是什么?我们结合有关法律资料给您做个介绍。
  一、新刑事诉讼法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刑诉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据此,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这两个条件是实质条件,并且公诉和自诉都应该遵守:1、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确已发生,而且危害社会的行为已达到犯罪的程度,也就是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并需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予以证明。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指根据刑事法律规定,对实施犯罪的行为人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并需要启动侦查、起诉、或审判程序等(15条不需要追究情形)。
  二、人民检察院如何监督刑事立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综上所述,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立案方面的规定,公检法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应该及时对报案材料进行审核,刑事案件立案必须符合两个基本条件,有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如果不予受理的,也要将具体原因告知报案人。如果不服,报案人还可以申请复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定金和订金之间有何不同
      在生活中,定金与订金被人们广泛适用着,但不少人却并不知道它们在法律上有很多的不同。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定金和订金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呢?其实,......


·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借贷证据使用吗
      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借贷证据使用吗一、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借贷证据使用吗1、2012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的......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地向哪个法院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地向哪个法院申请?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


·房子被强拆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房子被强拆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房子被强拆的诉讼时效是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


·犯罪中止免除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犯罪中止免除处罚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


·中指伤残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
      中指伤残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


·现在夏天来了
      现在夏天来了,温度越来越高了,但是现在正是外面建造师的忙的时候,尤其是那些在外面从事劳动的人民,是非常不容易的,那么河南高温补助标准是什么那......


·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管理办法是什么?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管理办法是双方签订合同来进行义务的约定。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法规内容是以小时计酬为主要的方式,并......


·合同生效条件成立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条件成立条件有哪些?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


·笔迹鉴定起收笔特征的期限是多久?
      一、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如何办理1.提交结婚户口迁移申请及相关资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2.市内迁移派出所当场办结,市外迁入的经初审后报县级公安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