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离婚协议有效条件是什么?

离婚协议其实就是在协议离婚方式中要求离婚夫妻必须要签订的协议书,其中主要是对离婚的相关事项做出约定,就包括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债务清偿进行约定。但离婚协议也是需要满足了规定条件之后才有效,那到底离婚协议有效条件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有效条件是什么
  
  有效的离婚协议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该条款适用的前提是当事人已经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完离婚手续,且该离婚协议已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民政局进行了备案。
  
  二、办理协议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 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三、协议离婚的手续怎样办理
  
  1、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四)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2、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3、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4、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五)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要比诉讼离婚简单很多,但是因为婚姻登记机关不像司法机关,对离婚协议没有实质审查权,常常导致婚离了,但是麻烦还有一堆。当事人还需要逐步解决财产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等一系列的纠纷。如果遇到了什么问题,其实都是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然后再来进行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诉讼公告送达都存有哪些问题?
      民事诉讼公告送达都存有哪些问题?  一、民事诉讼公告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骗婚?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骗婚?有些人为索取财物,假意跟他人结婚,置办彩礼时漫天要价,临近结婚时积极悔婚,或是结婚后不到一段时间,就找各种借口要求离......


·二次酒后驾驶怎么处罚?
      ??二次酒后驾驶怎么处罚?酒后驾驶是严重交通违规行为,不仅要罚款扣分,醉酒驾驶的还构成刑事犯罪。二次酒后驾驶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


·服装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商标转让申请流程
      服装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商标转让申请流程商标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给商标权人带来经济效益,所以,商标是可以转让的。日常生活中,服装商标转让还......


·证人、被害人到办案机关进行询问的情况程序是什么?
      证人、被害人到办案机关进行询问的情况程序是什么?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司法机关有权对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证人进行询问,而询问证人、被害人是有要求......


·商标权人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商标权人的主要权利有哪些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经过法定的程序让普通商标成为注册商标后,商标所有人一般就会成为商标权人。那么成为了商标权人......


·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当今社会是提倡自主创业的时代,有很多人都想自己当老板,想成立自己的公司,那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有哪些变化呢?接下来,的我们整......


·如何做到股权转让税费避税?
      如何做到股权转让税费避税?在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时,税收会成为非常重要的一项,它紧密关系着当事人的利益问题,因此,了解股权转让税的定义及分类,......


·多少年纪算童工,童工是多少岁
      您知道多少年纪算童工吗?并不是说只要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就都属于童工,在未成年人里面根据年龄段的不同,还要具体分为未成年工和童工。关于童工年......


·司法鉴定管理司法解释条例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当前民事纠纷中非常重要的程序,如果司法鉴定出现问题的话,民事纠纷的判定结果会直接受到影响,这是我们需要住注意的问题,司法鉴定是我们......


·年江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年江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江苏省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一、江苏省产权交换式补偿:(一)江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