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离婚协议有效条件是什么?

离婚协议其实就是在协议离婚方式中要求离婚夫妻必须要签订的协议书,其中主要是对离婚的相关事项做出约定,就包括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债务清偿进行约定。但离婚协议也是需要满足了规定条件之后才有效,那到底离婚协议有效条件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有效条件是什么
  
  有效的离婚协议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该条款适用的前提是当事人已经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完离婚手续,且该离婚协议已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民政局进行了备案。
  
  二、办理协议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 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三、协议离婚的手续怎样办理
  
  1、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四)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2、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3、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4、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五)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要比诉讼离婚简单很多,但是因为婚姻登记机关不像司法机关,对离婚协议没有实质审查权,常常导致婚离了,但是麻烦还有一堆。当事人还需要逐步解决财产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等一系列的纠纷。如果遇到了什么问题,其实都是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然后再来进行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规定有哪些?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是父母双方共同承担的,不在一起生活的一方必须给予孩子抚养费,这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离婚后子女抚养费2017的规定......


·医疗纠纷怎样申请鉴定呢?
      医疗纠纷怎样申请鉴定呢?一、鉴定的提起患者及家属可直接与就诊的医院协商,双方共同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当地医学会即可受理。若只有一方提出进......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有什么区别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有什么区别一般来说,原始证据是最具有法律权威的,但是传来证据也有他的关键作用,有时候传来证据的效用和原始证据也是一样的。那......


·取保满一年了退回补充侦查合法吗?
      一、取保满一年了退回补充侦查合法吗?不合法,已经超过法定期限,可要求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措施给出结论,无果可向检察机关申诉。因为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


·酒后驾车重大交通事故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酒后驾车重大交通事故处罚标准是怎样的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


·怎样订立录音遗嘱,要注意什么
      订立遗嘱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就包括了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等等。针对不同方式的遗嘱,当然具体的订立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该怎样来......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有什么规定?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有什么规定?一、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面临的问题目前在高速公路建设方面还没有一套完善的征地实物调查标准,投资方根据自身......


·购入的土地使用权确认包含哪些内容
      购入的土地使用权确认包含哪些内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个人等符合条件者可以对特定的土地资源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也就......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比较复杂,但在某些情形下,某些交通事故影响较小、损失不大,可以快速处理。这种程序省时省力,不失为一个好选择。那么,出交通事......


·欠工程款不还怎么办
      欠工程款不还怎么办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