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23年员工试用期的期限和工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023年员工试用期的期限和工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试用期的期限和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因此,在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
      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股权转让一般指公司的股东因为私人原因或者公司经营不利等原因,将自己的股权以及在这个公司的股东身份通过一定的价金转让给他人的......


·江苏省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随着道路上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增多,仅仅对肇事者进行行政处罚,已经不能平息民愤,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我国《刑法》中增加了交通肇事罪,依......


·财产合法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按照规定,对死者财产的继承可以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其中只有在法定继承当中才会涉及到继承顺序的问题。那么财产合法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


·证人作证强制到庭可以吗?
      证人作证强制到庭可以吗?法院可以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根据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被告人......


·刑诉法发还条款是什么?
      一、刑诉法发还条款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工伤待遇申请与退休有什么规定?
      工伤待遇申请与退休有什么规定?工伤退休人员待遇和退休人员工资待遇不一样,按人身损害赔偿。退休人员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


·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
      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  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  一、家庭承包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


·夫妻债权债务处理怎么进行?
      夫妻尽管在离婚之后就没有任何的法律关系能够影响到二者的个人生活了,但是现实中却总是因为夫妻在结婚的时候就留下了很多的债务却因为离婚让债权人不......


·交通事故协商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交通事故,法律中是允许当事人之间充分协商之后进行处理的,当然这时的处理也有一定的流程。那具体来说交通事故协商处理流程是怎样......


·抢注国外商标公告期被异议不过的规定是什么?
      抢注国外商标公告期被异议不过的规定是什么?一、抢注国外商标公告期被异议不过的规定是什么?商标被抢注,可在被抢注商标进入公告期时向商标局提商......


·拆迁不考虑土地使用权吗?
      拆迁不考虑土地使用权吗?1、《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五十八条:为公共利益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