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样子的,有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样子的,有哪些内容?房产证您都知道是什么样子的,您在购买房子时会拿到。而有些地方还有土地使用证。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公民在土地上建造房屋是拥有对某片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拥有。那么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样子的?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看一看。
  一、土地使用证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二、土地使用证的样子?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综上所述,您对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样子的有了一定了解。在有些地方只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两个证到手才表面对房屋的所有权,各地情况不一样,近来有购房需求或是开办工厂使用地的民众可以多去了解清楚。有需要者可以去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手指缺失指甲长的变形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在一些特殊工作中经常用到手指,手指缺失或者指甲出现问题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工伤鉴定师怎样的流程,如何才能得到企业的赔偿。那么,......


·什么情况下房东可以扣除押金
      什么情况下房东可以扣除押金一、什么情况下房东可以扣除押金一般来说,当事人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退租,出租人退还......


·股份公司设立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股份公司设立的条件具体有哪些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


·一般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作为父母,抚养孩子天经地义,也是一种法律责任。如果双方离婚,也要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按时支付抚养费。至于支付方式......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经济性裁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情形有以下四种: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3、企业转产,......


·写了借条没拿到钱怎么办?
      写了借条没拿到钱怎么办?一、自己写了借条没拿到钱怎么办?写了借条没拿到钱就需要把钱或借条拿回来,借条是需要证据的“三性”方可生效。所谓证据......


·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保险赔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你们都能够了解,这些也都知道交通肇事,现在在我们身边特别的多,有些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涉及到交通肇事罪,那么交通肇事罪保险赔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打医疗官司的费用包括哪些?
      打医疗官司的费用包括哪些?(一)法院收取的费用(该部分费用由起诉方垫付,由败诉一方实际承担):1、案件受理费;2、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告费、评......


·公司债券的种类包括哪些
      公司债券的种类包括哪些(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根据我国公司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


·一审行政诉讼答辩状如何填写 首部: 即标题,写文书名称“
      一审行政诉讼答辩状如何填写首部:即标题,写文书名称“行政答辩状”。正文1、当事人栏:在标题之下,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单位全称和住所。接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