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车辆定损需要本人去吗

车辆定损需要本人去吗?交通事故造成了车辆受损的,此时不管是向对方索赔还是申请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首先都是需要对车辆的损失作出评定,其实也就是对车辆定损。那实践中车辆定损需要本人去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车辆定损需要本人去吗车辆定损本人可以不去,车主都知道,车险定损是理赔的关键环节。车险定损虽然不由车主本人负责,但并不代表车险的定损流程不需要了解。熟悉车险定损流程,才可以避免因为自己的无知而带来的赔偿损失。车险的定损流程是这样的。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需要报交警来判定事故责任,同时,保险公司勘察现场,然后定损事故车辆,维修事故车辆,最后才是开发票索赔。首先是报警,这个是必须要做的,因为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是需要从事故现场来判定事故责任归属的,所以,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仅不能够离开事故现场,而且需要及时保护车祸现场。如果没能按照这个规定擅自离开事故现场有什么后果呢?如果事故的理赔金超过了2000,且保险公司又无法从事故现场痕迹判断事故责任划分,就肯定会引发事故责任划分的争议。因为这涉及到理赔的比例问题,定不好车辆损失的话,保险公司手续也很难办理。然后,当被保险人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所需资料交与保险公司,具体的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和修理发票、医疗费发票、病例、误工费证明、被保人身份情况以及保单、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理赔。然后,保险公司会通知车主领取保险赔款,领款人同样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包括,保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如需委托他人代领,带领人需要携带身份证以及被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赔款的最长有效期为事故报案当日起两年内。此外,需要提醒车主注意的是,定损和维修是需要到同一个地方的。如果前期已经和查勘员确认按照4s店的维修方式确定损失金额的,千万不要再到普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到时候,保险公司是按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认损失金额,车主很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可见,车辆定损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广大车主一定要搞清楚车辆定损的流程才能更好的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二、对方全责车险理赔流程是什么(一)报案。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及时的报案。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需要投保人在48小时内进行报案,如果是盗抢则应在24小时内报案。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应该立即拨打120,抢救生命。(二)查勘。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派人去现场进行查看,看是不是属于保险的责任范围。因此,在保险公司人员到来之前,车主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如果会早晨交通堵塞的情况,可以和交警协商,将车辆已知一边等待处理。(三)定损。通常情况下,如果车辆受损不严重的话,保险公司勘察人员在现场就可以直接进行定损,客户也可以直接把车开到修理厂去了。但是如果车辆受损的程度比较大的话,是要到定损中心进行定损的。(四)递交索赔资料。以上三个步骤完成之后,要做的就是上交索赔的资料。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应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后的十天内,向保险公司递交必要的事故单据。等到这些步骤都完成,车主就可以安心的等待保险公司的理赔通知。(五)获取理赔。在提交完资料之后,通过保险公司的要求,其会给予理赔。因此实践中也是可以委托他人前往定损,甚至可以不参与定损。而申请定损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了解的相关内容也比较多,毕竟确定了造成的损失之后,才能据此作出赔偿。可见对车辆定损也是很重要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潍坊精神司法鉴定怎么操作
      一,潍坊精神司法鉴定怎么操作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


·劳动合同上会有违约金么?
      劳动合同上会有违约金么?劳动合同上应当有违约金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情形进限于两种:(1)劳动者违......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怎么量刑
      一、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怎么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


·单位能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通常刑事犯罪的主体都是自然人,但是有一些犯罪也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那么对于合同诈骗犯罪来讲,单位是否能构成此罪呢?换言之,单位是否能作为合同诈......


·员工主动离职工资需要发清吗
      员工主动离职工资需要发清吗一、员工主动离职工资需要发清吗?员工主动离职公司需要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


·杨某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受贿案是否会数罪并罚
      一、杨某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受贿案是否会数罪并罚?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


·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
      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女性由于生理心理特点,大多对孩子更有耐心、更富于牺牲精神,因此在父母之爱不能两全的时候,留住母爱,一般情况下,......


·无偿取得房屋的合同有效吗?
      无偿取得房屋的合同有效吗?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


·强制交易行为包含什么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


·专利中的行政复议包括哪些情形 其实现在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只
      专利中的行政复议包括哪些情形其实现在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只是我国少数一部分公民具有一个基本的概念,就比如生活当中一些经国家知识产权部审核并且......


·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可以判缓刑?
      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可以判缓刑?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可以判缓刑的,因为缓刑制度当中明确的规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行为都是有可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