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无偿取得房屋的合同有效吗?

无偿取得房屋的合同有效吗?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不是违约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二、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的区别(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二)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四)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需要明确的是,并不是不需要支付相关费用就不需要签订合同,对于无偿取得房屋的情况,更应当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以避免后期的矛盾和纠纷,特别是涉及到居住权的变更和相关设施的赔偿修复问题,必须进行详细的说明来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上海撤销他项权证时间是多久?
      债务债权关系的结束就意味着他项权证还得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当初办理证件的地方予以撤销的,否则,在法律程序上还是代表着自己对抵押物的相关处置权利是......


·房屋已签有租赁合同还可以拍卖吗?
      房屋已签有租赁合同还可以拍卖吗?一、房屋已签有租赁合同还可以拍卖吗?房屋已签有租赁合同还可以拍卖,但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饭店类合资合同
      目录    前言  1)合营双方  2)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3)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4)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5)合营双方的责......


·为什么批捕送到外省异地关押?
      一、为什么批捕送到外省异地关押异地羁押没有法律规定,只要羁押场所是法定的就可以,一般黑社会或者职务犯罪有异地羁押。犯罪地在外地或主犯在外地的......


·柳州近期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柳州近期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政府征地的行为自我国成立以来是一直存在的,故而征地补偿的标准的出现也是较早的,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地......


·公司债券利率的确定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公司债券利率的确定需要考虑哪些因素?提到公司债券利率,相信对于债券投资者而言,再熟悉不过了。在很大程度上,债券利率将会影响投资者是否会进行投资......


·在当今时代,我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了,但是对于入职不久的员工
      在当今时代,我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了,但是对于入职不久的员工来说,关于劳动法中工资的一些规定还不是太清楚,那么在广东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资的一......


·我国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
      我国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软件著作权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


·关于辩护律师阅卷权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辩护律师阅卷权的规定是什么?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


·企业破产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债权怎么分配,依据债权的类型而定,债权是有优先受偿顺序的,应该按顺序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西乡县林业局他项权证应该怎么办理
      西乡县林业局他项权证应该怎么办理1、需要准备材料: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