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小孩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家里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此时需要同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就包括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而之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可能就想变更抚养权,那在法律上小孩抚养权可以变更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小孩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
  (一) 抚养权的变更的前提是在父母双方离婚的实际情况下,对孩子抚养权依法予以变更。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变更,双方父母协议变更子女的抚养方式,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应予以变更。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在双方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经协商不成,可另行起诉。(二) 根据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相信您在阅读了上文之后,已经对“小孩抚养权可以变更吗”这个问题有所了解吧。虽然在离婚的时候要确定小孩的抚养权,但随着客观情形发生改变,也是可以对抚养权作出变更的。自然当事人能够协商变更抚养权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不然也就只能起诉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变更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发回重审案件能否提出管辖异议?
      发回重审案件能否提出管辖异议?发回重审案件原则上是不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但在下列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应允许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审程序有误或者......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与劳动合同法孕妇调岗有什么规定吗?
      女职工怀孕,为了家庭和后代的幸福,且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自然能够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但是,由于客观原因,孕妇可能需要调岗,无法从事自......


·孩子不满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孩子不满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一、孩子不满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考虑孩子跟谁生活在一起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经济条件、孩子......


·受贿罪共同犯辩护词怎么写?
      一、受贿罪共同犯辩护词怎么写?1、认真阅卷,捕捉疑点查阅案卷,是了解案情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共同受贿罪辩护工作的第一道工序,一定要认真细致。要......


·财产清查的内容包括哪些
      财产清查的内容包括哪些财产清查的步骤:1.清查组要对某一个单位进行清查的时候,公司会成立清查组,对该单位进行清查。清查组的工作内容有,对......


·诈骗罪共犯怎么判处刑罚
      诈骗罪共同犯罪中分为了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等等,不同的犯罪身份,那么对犯罪分子的量刑处罚就不同。但实践中要想知道诈骗罪共犯怎么判刑,就......


·关于工作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关于工作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关于工作违约金的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依照双方约定进行赔偿,法律上规定了违约金的上限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


·我国被国外抢注的商标权应该怎么办?
      我国被国外抢注的商标权应该怎么办?一、我国被国外抢注的商标权应该怎么办?我国被国外抢注的商标权应该提出异议。知识产权的主要特点(1)知识......


·金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金华市征地补偿标准这一问题,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可以得知,根据征地的区域以及征地的类型等因素,是会影响征地补偿标准的。对于这类问题可能您了......


·关于高中打架学校怎么处理?
      关于高中打架学校怎么处理?学校如果连学生最基本的道德价值观都没有教育好的话,那么在应试教育下成长出来的这批学生,将来步入到社会当中以后可以......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
      我国刑法中规定有很多犯罪都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的,即只有法律规定的主体实施了相关行为后,才能构成此罪,而要是不具有特殊的身份,那么即使实施了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