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关于工作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关于工作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关于工作违约金的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依照双方约定进行赔偿,法律上规定了违约金的上限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司法解释《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工作违约金一般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进行明确认定,双方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条款来进行违约金的赔偿。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违约金的上限,因此如果双方在违约金的认定上如果超出了上限,则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和承认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涉嫌婚姻诈骗罪判刑几年
      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二、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要分清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或者欺骗对方结婚等......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分
      1、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


·公司离职申请书范本有哪些内容?应注意什么问题?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土地房产律师每到一年年底,就进入离职高峰期,您会......


·我们知道
      我们知道,女性劳动者在怀孕期间是受法律保护的,这是对女性劳动者的基本尊重。如果用人单位要是因为女性不能在怀孕期间劳动而擅自解除其劳动合同的话......


·土地使用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土地使用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一、获得土地的方式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


·常见的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常见的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如今,著作权侵权不仅发生在现实中。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进步,也会网络著作权侵权制造了暖床。想要了解网络著作权侵......


·抵押权和质权的受偿能否约定顺序?
      抵押权和质权的受偿能否约定顺序?抵押权和质权的受偿,无法约定顺序,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


·行政强制执行前置条件?
      行政强制执行前置条件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前置条件有哪些(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2)已......


·何时可以委托辩护人,什么时候能委托辩护人
      对于刑事案件来讲,基本都是由专业律师来担任辩护人的。而律师担任辩护人,需要由有资格的人先进行委托,除此之外还需要知道何时可以委托辩护人。下面......


·涉密文件丢失的责任有哪些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丢失泄密文件,致使国家秘密泄露,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


·商标续展要提前多少时间
      商标续展要提前多少时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