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财产保全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保全担保的方式有哪些?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担保可采用现金、实物、信誉三种方式。(一)当事人以现金担保的,应按财产保全标的额的30%交纳保证金;(二)当事人以实物担保的,应提供价值相当于保全标的额50%以上的房地产或者机动车作担保;采取异地扣押措施的,以及冻结被申请人股票帐户或资金帐户、期货合约等具有高风险性资产的,应当提供价值相当于保全标的额80%以上的房地产或者机动车作担保。当事人以实物担保的,应提交下列材料:1、房地产或者机动车权利人出具的担保书,担保人的工商登记资料或者身份证。2、房地产或者机动车的权利证书。以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权证原件及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登记材料;以机动车担保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原件、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原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原件需交人民法院核对)。3、以实物担保的,该实物上不得设有抵押等他项权利。(三)当事人以信誉保证的,应当以当事人以外的法人为保证人。保证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基本帐户开户银行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保证人的注册资金和净资产额均不得低于财产保全标的额。保证人提供虚假资产负债表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二、离婚诉讼财产保全一定要担保吗?《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财产保存分为诉前财产保存与诉讼财产保存,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存,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价值应相当于请求保存的数额。提供保存的目的是申请不当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提供保证。财产保存主要适用于给付之诉。离婚诉讼是解除夫妻关系的变更之诉,如果同时兼有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给付内容,可以适用财产保存措施。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存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存措施可能造成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该条主要包含有两层意义:一是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存措施提供担保数额可适当降低;另外在采取保存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可见,应否提供担保及担保的数额应视是否诉讼保存或诉前保存及具体案情而确定。综上所述,离婚财产保全担保的方式有三种方式,具体视案情和本人情况而定。离婚财产保全在离婚案件中并不是必不可少的程序,这一举措只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夫妻双方处于弱势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从而得到公平公正合理的法院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夫妻离婚后财产还能继承吗?
      夫妻离婚后财产还能继承吗?依据我国的规定,如果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离婚后属于结束了夫妻关系,双方并不是配偶,所以是不能继承对方遗产的。......


·一般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几个工作日
      一般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几个工作日一般注册资本变更需要3个工作日左右。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


·六级伤残军人医疗待遇
      我们国家的安定和居民的安居乐业,是离不开军人的保护的。人民警察为了保证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付出了非常多,如果在当军人的过程当中,因为公共事......


·吸毒判几年,其相关呢法律依据是什么?
      吸毒是一个行为,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并没有对吸毒这个单独行为进行归罪。但是,如果吸毒者将毒品成为一种隐患,公安机关是可以介入并且要求其解毒。那......


·离婚共同债务的认定是怎样的
      离婚共同债务的认定是怎样的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自2018年起,我国《婚姻法》颁布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具体的认定标准,其中夫......


·效益工资是否加班费构成?
      效益工资是否加班费构成?效益工资不是由加班费构成,获得此两种收入的依据存在差异。效益工资是根据职工个人或集体的经济效益状况决定工资数额的工资形......


·刑事判决书再审抗诉是什么?
      一、刑事判决书再审抗诉是什么?再审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


·简单的肖像权协议范本怎么写
      简单的肖像权协议范本肖像使用方(以下简称为甲方):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肖像授权方(以下简称为乙方):姓名:性别:年龄:职业:......


·土地无偿合同范本怎么写?
      土地无偿合同范本怎么写?一、土地无偿合同范本怎么写?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赌博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赌博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赌博离婚赔偿是没有规定的标准的。它不像财产损害那样可以通过一定的标准来确定,这就使得它的确定具有很大的任意性。......


·股权质押的效力
      股权质押的效力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质押一词,同时在进行质押的时候,我们还会以股权进行质押。那么对于股权质押的效力理解,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