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谁来社会抚养费征收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促进经济建设,制订了计划生育政策。为了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地实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其中就包括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缴纳。那么,在我国谁来社会抚养费征收呢?我们先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出具体介绍。
  一、违反《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生育子女,社会抚养费应当如何缴纳?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我国《计划生育法》第3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在我国谁来社会抚养费征收
  社会抚养费所在地区的计生部门征收。请参阅《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的规定。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程序可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三、社会抚养费不重复征收的原则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5条第2款规定:不得因同一事实向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重复征收社会抚养费。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我们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社会抚养费是有计划生育部门来进行征收的。但是,在征收的过程中,为了使征收工作更加方便,可以委托基层部门进行征收。但是,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过程中,一定要依法执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酒驾第一次拘留多久
      需要根据案件情节来看。如果是饮酒后驾驶第一次是不会被拘留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


·共同侵权的赔偿责任该怎样界定
      共同侵权的赔偿责任该怎样界定共同侵权往往会对被侵权人造成相应的损害,此时虽然共同侵权人之间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依旧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行为......


·刑诉法解释上诉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对于第一审的审判结果,如果不服的话,那么还有机会进行二审。当然,二审是需要当事人提出上诉的。上诉之后,需......


·疫情期间需要交房租吗?
      疫情期间需要交房租吗?疫情期间需要交房租,疫情期间房租要按合同的约定交,如果因为疫情影响不能按时交的,可以要求期交,还可以与房东协调对房租进行......


·最全面的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房子是人生和家庭的大事,辛辛苦苦赚钱就为了能够买套满意的房子和改善居住条件。但正的着手选购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格外小心,毕竟买房子不容易。要注......


·车辆随意停放怎么处罚
      车辆随意停放怎么处罚一、车辆随意停放如何处罚机动车乱停放的,可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离开。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


·在我国关于税负如何计算?
      在我国关于税负如何计算?一、在我国税负如何计算?税负也称为税收负担率。是应交税费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如果每个月都进项大于销项,那你要提......


·幼儿园无食品许可行政处罚是怎样的
      幼儿园无食品许可行政处罚是怎样的近日网上曝光了某所幼儿园的食堂安全存在非常多的隐患,进而导致您对于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高度的关注。国......


·聚众斗殴罪轻微伤怎么处罚
      聚众斗殴通常表现为打群架的形式,这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破坏,法律规定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只要具有该行为就要以聚众斗......


·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账涉及诈骗会被判刑吗
      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账涉及诈骗会被判刑吗?不知情应当不构成犯罪,合同诈骗罪主观上是故意,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