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随意停放怎么处罚
机动车乱停放的,可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离开。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机动车拖至指定的地点停放。而且,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一次扣2分。
机动车乱停放的,可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离开。
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机动车拖至指定的地点停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一次扣2分。
二、哪些违章行为会扣两分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如果机动车在道路上乱停放的,一般是给予口头警告,责令其离开。但如果行为人不停,那么可以在20元-200元之间处罚款。并可以将机动车拖至指定的地点停放。而且,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一次扣2分。以上就是对“车辆随意停放怎么处罚”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继承配偶的房产需要交税吗
继承房屋是不需要交纳税费的,继承房屋的时候,只需要交纳公证费用、过户登记费用等,但出售继承的房屋要交纳税费,继承的房产再出售,则视为二手房交......
·一、法官判离婚案子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一、法官判离婚案子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我国《婚姻法》规定,对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个人财产和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
·关于离婚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处理是怎样的?
关于离婚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处理是怎样的?1、夫妻个人财产不得分割。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
·民事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后能否反悔吗
民事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后能否反悔吗?民事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大多数情况下,法院会在做出民事判决前进行庭外调解,化解双方的......
·两年工龄员工辞退补几个月工资?
两年工龄员工辞退补几个月工资?两个月,辞退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没有法定过错的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
·中国法定节假日天数一年累计有多少天?
中国法定节假日天数一年累计有多少天?一、中国法定节假日天数一年累计有多少天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为元旦、清明、中秋、端午、劳动节各1天、......
·行政赔偿的项目能协议吗
行政赔偿的项目可以协议。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社会抚养费男女双方如何分担?
一、社会抚养费男女双方如何分担?社会抚养费男女都要交,而分担的比例不是固定的。孩子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父母对违法超生的事实,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行业的有序运行,保护工程的使用方的人身财产安全。国家制订了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这是顺应时......
·车祸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车祸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车祸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
·公房使用权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公房使用权的法律性质是什么?所谓的公房使用权,应是指我国城镇居民以名义上的租赁,实质上的福利分配所取得的对“国家”所有的房屋租赁权。它包括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