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两个月怎么抚养婴儿,离婚抚养权归谁?

孩子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往往是非婚父母及离异父母最纠结的问题。那么,我国在法律上对未成年人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划定了两个年龄标准,分别是孩子两岁以前和八岁以上。那么,孩子在两岁以前的抚养权到底归谁呢?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两个月怎么抚养婴儿,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一、两个月怎么抚养婴儿离婚抚养权归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当属于处于哺乳期的孩子,一般随女方生活。所以两个月的婴儿属于哺乳期内,所以应由母亲进行抚养。同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随父方生活。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无论母方或父方是否同意,从保护婴儿利益出发,应当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不是母方无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是母方不尽抚养义务,不抚养婴儿,如果父亲提出婴儿随其生活的要求时,应该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3、在母方经济能力、生活环境明显对抚养婴儿不利,母方品行欠佳或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婴儿,婴儿从出生后一直由父方喂养等情况下,婴儿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应当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4、父母双方协议并对子女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准予由父方抚养。哺乳期内婴儿随父方生活,仅有父母双方协议还不够,还必须强调对婴儿的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并且还须由人民法院判决或由双方协议确认。这样规定,更有利于对哺乳期婴儿利益的保护。《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孩子抚养权归谁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以下是对不同情况下孩子抚养权的划分:当子女不足两周岁时。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以及两周岁以下尚处于哺乳期的子女,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例如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当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时,法院应同等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例如孩子长期同祖父母生活,如果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不利;再如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等。另外还可以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由于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根据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两个月怎么抚养婴儿,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的答案。一般来说,对于两个月以前的婴儿,法院都会把抚养权判给母亲,除非母亲没有能力或者没有资格抚养婴儿。对于八岁以上的孩子,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的意见,再进行判决。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父母只对未成年的孩子具有法定抚养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业车险有哪些
      商业车险有哪些内容条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


·承包分项合同怎么写
      承包分项合同怎么写写明签订合同双方的信息、工程内容、双方责任、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工期、付款方法等内容,然后双方签字,写上日期即可。可以......


·非法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试用期没有过被辞退需要补偿吗?
      试用期没有过被辞退需要补偿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


·辞职必须一个月之后才能走吗
      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如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是可以被......


·提存的效力是怎样的?
      提存的效力是怎样的?提存的效力因提存法律关系当事人包括提存人、提存部门和提存受领人,因此,提存的效力,可分为提存人(债务人)与提存受领人(债......


·当事人双方没结婚抚养费怎么处理
      当事人双方没结婚抚养费怎么处理可以以解除同居关系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同时判决孩子的抚养权。这样的话不但能拿到抚养费,同居期间的财产还能分割一部......


·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正常还逮捕吗
      监视居住正常还逮捕吗不进行逮捕。哪些人能适用监视居住凡具有下列八种情况之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


·寻衅滋事主犯的认定方式有哪些
      随着教育的普及,国民素质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运用合法的方式解决纠纷。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一部分人缺乏法律知识,性格冲动,总是用暴力激进的......


·传销案件的从犯怎么辩护
      传销案件的从犯怎么辩护?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


·公司债券利率影响因素有哪些
      公司债券利率影响因素有哪些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越来越好,人们进入小康社会,也更加关注投资相关的事宜。人们大多数会选择投资的方式是购买股票基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