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利率影响因素有哪些
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越来越好,人们进入小康社会,也更加关注投资相关的事宜。人们大多数会选择投资的方式是购买股票基金或者债券。公司债券按照法定的程序发行,在一定条件下还本付息,其有自身的利率。那么公司债券利率影响因素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公司债券利率影响因素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利率
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股份公司,但也可以是非股份公司的企业发行债券,所以,一般归类时,公司债券和企业发行的债券合在一起,可直接成为公司(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利率是指公司债券票面上载明的债券利息与券面金额之比。债券利率是公司衡量债券筹资成本的基本依据,也成为投资者确定投资与否的客观尺度。债券利率决策问题综合性强,十分复杂,确定发行债券的利率总的原则是既在发行公司的承受能力之内,尽量降低利率,又能对投资者具有吸引力。
二、公司债券利率影响因素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债券利率应主要考虑以下6点因素:
(1)现行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水平。银行储蓄和债券是可供投资者、居民选择的两种形式,一般都从收益高、风险小两个方面去考虑,由于债券资信不如储蓄,所以一般来说债券利率应略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水平。现行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是公司债券利率的下限。
(2)国家关于债券利率的规定。现行企业债券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这是企业债券利率的上限。
(3)发行公司的承受能力。为了保证债券到期还本付息和债券发行公司的资信,需要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量入为出。投资项目的预计投资报酬率是债券的基本决策因素。
(4)发行公司的信用级别。如果发行 社会知名度高,信用较好,则可相应于可相应降低利率,反之,则相应提高利率。
(5)债券发行的其他条件。如果发行的债券附有抵押、担保等保证条款,利率可适当降低,反之,则应适当提高。
(6)其他券种利率、债券市场行情、国家金融政策等。
三、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一百五十五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债券的发行日期。
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第一百五十九条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建立债券登记、存管、付息、兑付等相关制度。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第一百六十一条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六十二条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第一百六十三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
总而言之,公司债券的利率一般与银行同期利率,国家相关政策,发行公司的承受能力、信用,以及债券发行其他条件有关系。当然有的时候还会有其他未知的多种因素,发行公司在发行时还需要多加考虑。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假冒伪劣产品赔偿范围有哪些
假冒伪劣产品包括:(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2)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认证标志......
·侵犯商业秘密如何鉴定?
侵犯商业秘密如何鉴定?侵犯商业秘密如何鉴定?鉴定侵犯商业秘密一般根据此概念,先判断要求保护的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这一点主要从构成条......
·信用卡诈骗罪罚金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信用卡诈骗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给人民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人们遭遇信用卡诈骗后,应该马上报警,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对于犯罪事实清楚的......
·清远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目前我国的二胎政策开放以后,与此相对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肯定也会同时引起我国公民的关注。因为现在如果符合国家的二胎生育范围的话,肯定就不......
·离婚纠纷主张精神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离婚纠纷主张精神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一)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 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
·分居后投资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分居后投资的债务是否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不同的观点也是出于对法律条文的不同理解,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的......
·强奸罪请律师得多少钱?
强奸罪请律师得多少钱?关于律师收费应当根据省司法厅和省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标准,由委托人和律师协商具体的金额,建议登录司法厅网站查询律师服务收费标......
·招摇撞骗罪有可能判缓刑吗
招摇撞骗罪有可能判缓刑吗满足判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判缓刑。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
·一、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规定需要重新签署吗?
一、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规定需要重新签署吗?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可以重新签署,也可以不用重新签署。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妈妈出车祸有误工费吗?
妈妈出车祸有误工费吗?一、妈妈出车祸有误工费吗?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签了转让合同现在要毁约怎么办?
签了转让合同现在要毁约怎么办?签了转让合同现在要毁约应当支付违约金,然后解除合同。违约金的金额和计算方式,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法律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