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丧偶证明范本是什么样的?

随着老百姓婚姻观的不断开放,再婚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丧偶的一方在准备办理再婚手续时,会被要求出示一份丧偶证明。一般情况下,街道居委会或者派出所都可以出具丧偶证明。其用途不仅限于老年人办理再婚手续,涉及房子过户的时候,也会用到。那么丧偶证明范本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
  
  一、丧偶证明范本是什么样的?
  
  丧偶证明
  
  兹有某某,女,岁,住某地。其于某年某月某日丧偶(配偶为某某于年月日死亡),现有子女几个,为儿子某女儿某,现证明其在丧偶后未再婚,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
  
  日期:
  
  二、丧偶再婚需要哪些资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三、丧偶再婚方面有哪些注意事项?
  
  1、为了防止自己的财产受到任何的侵犯,树立物权观念是很有必要的。是指权利人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保管,包括物品是所有权、用益物权等等,任何单位以及个人是不得干涉。老年人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子女及其他家属不能干涉,不得强行索取。
  
  2、丧偶再婚前,通常会把双方各自的财产所有权进行分配好,以免造成纠纷。一般的做法会有以下几种:
  
  (1)在遗产继承方面的要求,应当处理好,所有的遗产由继承人按照第一顺序共同分隔;
  
  (2)再婚前如果是和子女一起生活的,那么再婚前的家庭析产应该处理好;
  
  (3)再婚者双方对于自己的婚前财产应该确定好,婚后不在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四、丧葬费的标准是多少?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丧葬补助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该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所能获得的丧葬补助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员(含个体参保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其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由社保经办机构支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企业支付;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在职职工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由企业支付,如企业确无经济能力承担的,可酌情减发,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80%。
  
  通过我们列举的一篇丧偶证明范本,不难发现,这类证明内容非常简单,只需言简意赅的说明被证明人丧偶的时间、子女情况及丧偶后没有再婚的事实即可。老年人在办理房产过户、再婚手续的时候就要用到。在办理丧偶再婚手续之前,双方应该理清财产情况,以免今后因为夫妻财产引发纠纷。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设立登记瑕疵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设立登记瑕疵的情形有哪些一、公司设立登记瑕疵的情形有哪些公司设立瑕疵一般表现为股东、资金、章程方面的瑕疵。1、股东。股东是公司的控......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
      夫妻中的一方要想解除婚姻关系,此时就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而在向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时候,相信也不是无缘无故的,并且在这方面我国法律中......


·刑事案件立案后是传唤还是抓人?
      刑事案件立案后是传唤还是抓人传唤还是抓人要根据犯罪的情节判断,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


·女方未婚生子再婚算重婚吗
      女方未婚生子再婚算重婚吗?非婚生育子女之后又与另外他人登记结婚的不算重婚,之前关系定性为同居关系,但之前跟当事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在还没有解......


·一、醉驾保释后多久到法院?
      一、醉驾保释后多久到法院?一般在一个月之后就可以到达法院;但具体的也要看实际的情况;醉驾,普通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至于何时开庭,法律......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新全文内容是什么?
      政府信息的公开一定要遵守相关的原则,关于公开制度,主要就是为了防止国家公权力的滥用,为了让公民更好的参与到到工作当中来,实行一种简单的制度,......


·一、一方怀孕了重婚罪判几年?
      一、一方怀孕了重婚罪判几年?判两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欠债不还违法吗
      欠债不还违法吗俗话说,欠在还钱,天经地义。您都知道,借了银行的钱,如果逾期未还,会有信用污点,以后借款会很困难。除了通过银行借款、网络借款,......


·山东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山东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山东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


·一、交通事故孕妇造成损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孕妇造成损伤赔偿标准是多少?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根据最高......


·问一下注销他项权证一定要本人吗?
      问一下注销他项权证一定要本人吗?房子他项权证的注销,也就是转房子他项权证是一种明个权利民事权利注销,由上文可以看出来,这种权利的注销不仅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