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机动车与行人碰撞该怎么归责

机动车与行人碰撞该怎么归责现实中,不管交通事故发生在怎样的主体之间,也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事故发生,此时都是需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认定的,之后才能更好的处理交通事故。那实践中,要是机动车与行人碰撞导致事故发生的话,此时该怎么归责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机动车与行人碰撞该怎么归责
  由于机动车与行人和非机动车相比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和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法律上会首先推定由机动车承担责任。但不能由此而笼统地认为,机动车在任何情况下都得无条件地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我国法律在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中减轻行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在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时,首先应以保护行人为主,所以在发生事故时,相应的增加了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赔偿责任,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中更加注意行人安全,在遇到危险时,以保护行人安全为先;危险与赔偿相对称原则。在行人与机动车辆同时在路上行走并发生事故时,行人显然处于弱势,机动车驾驶人处于强势,行人遇到的是身体伤害,而机动车驾驶人一般是财产损失,双方在碰撞时的地位显然不平等。故在民事赔偿时,双方的地位也不能平等,在碰撞中处于强势的机动车一方当然应承担更多的事后民事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行人碰撞如何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2、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4、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来看,一旦出了事故,只要对方受伤或有损失的,无论机动车是否有责任,先按交强险承保范围赔偿;如果赔偿金额超出保额的,才考虑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对于碰瓷,除非你能证明对方是故意的,否则按规定赔偿。现实中要是出现机动车与行人碰撞的情况,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在实际对事故进行处理之前,也是需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的,否则对事故的处理是没有益处的。而具体此时该怎么来归责,则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视同工伤的情况都有哪些
      视同工伤的情况都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


·发现老公有外遇怎么取证
      生活中男性在婚后出轨的几率是要比女性大的。因要是女方发现老公有外遇的话,很多时候也是会要求离婚,那么此时就涉及到取证的问题。究竟发现老公有外......


·一、分公司能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一、分公司能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


·借的车无证驾驶撞死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借的车无证驾驶撞死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无证驾驶是非常不安全的情况,不管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是没带驾驶证,都是不对的。我们今天会给您详细讲讲无......


·一、夫妻共同财产异议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异议的处理方法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异议的处理方法有:申请财产保全,进行财产清算,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


·对于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一些肢体矛盾
      对于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一些肢体矛盾,如果不冷静处理很容易上升为打架斗殴事件,在打架过程中先动手的责任怎么分?通常情况下,先动手打人的一方过错责任......


·借款时应该如何约定利率?
      在实际的借款活动中,当事人除了要约定借款本金,一般还会约定相应的利率。而且,只有约定的利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来计算的利息才会受到法律的保......


·学生宿舍斗殴学校有责任吗?
      学生宿舍斗殴学校有责任吗?现在有很多的住校生,宿舍矛盾是大件需要多加关注的一个方面,一点的矛盾甚至会产生校园暴力。如果学生在宿舍内斗欧学校......


·订立遗嘱的形式都有哪些
      订立遗嘱的形式都有哪些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


·房屋转让费用计算的方法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


·侵权之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侵权之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侵权之债诉讼时效中断的具体情形主要有: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