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认定老板不配合需要向社保局提交什么材料?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或者是在工作中,有时候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那么在工作中收到的伤害是属于工伤的,可以向招聘者也就是老板申请工伤赔款,但是如果老板不配合的话,就需要自己向社保局提交材料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工伤认定老板不配合需要向社保局提交什么材料呢?下面为您解答
  
  工伤认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劳动者可以收集证据,比如:事故发生时,目击者的证词证言并签字按手印,劳动合同等材料,自己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需要受收集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关系,然后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以上就是针对工伤认定老板不配合的情况下需要向社保局提交什么材料的回答,我们可以从中知道,需要三样东西,首先是要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关系,第二就是工伤的细节,第三就是认定的申请表。劳动最光荣,所以劳动者也应该像这样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属于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属于防卫过当的情形有哪些
      对正在进行的不发侵害采取防卫措施的,如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的,可能构成防卫过当。那么具体来说属于防卫过当的情形有哪些呢?一旦......


·工伤鉴定要多久出结果?
      一般情况下来说,员工因为工作或者在工作时间内受伤,都应该属于工伤。受伤后,应该及时进行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但是,工伤鉴定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


·在北京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在北京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如何计算?一、仲裁时效仲裁时效为一年。关于仲裁时效的期间,现行的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


·国家赔偿是自诉案件吗?
      一、国家赔偿是自诉案件吗?国家赔偿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


·工伤司法鉴定9级赔多少钱?
      一、工伤司法鉴定9级赔多少钱?九级伤残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


·交通九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2023年如何规定?
      交通九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规定?一、交通九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规定?(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


·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可以吗
      一般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侦查结束之后,并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而是需要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那犯罪......


·有限合伙人退伙的情形包括什么
      有限合伙人退伙的情形包括什么《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八条有限合伙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根据有关......


·案底几年可以撤销
      消除档案中刑事责任的记录,也就是所谓的案底是基本不可能的,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


·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 ?
      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一、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不注册商标有什么后果吗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打造品牌效应;2、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树立品牌形象......


·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基数是什么
      相信您对五险一金这个名字已经十分熟悉了,缴纳五险一金对每个人的生活有着很大的影响。而在缴纳五险一金中您经常会看到的一个名词就是五险一金缴纳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