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司法鉴定9级赔多少钱?

一、工伤司法鉴定9级赔多少钱?九级伤残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在受伤之日起一年之内,只要携带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治疗时的病历卡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向该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该部门工作人员会对伤者受伤过程及有关事宜进行调查核实,在伤者完成全部治疗之后给出工伤鉴定结果,并由医院出示医疗诊断证明书。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在申请过程中,如果遇到所在企业不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伤者必须凭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证明自己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才可以办理工伤鉴定。综上所述,工人在单位干活过程中受伤,要在伤情稳定后做工伤司法鉴定。目前工伤鉴定分为十级,如果经过鉴定是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按照工人月工资的九倍执行。另外,还会产生停职留薪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等赔偿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国家赔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18日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


·羊角大椒干购销合同
      产方:  立合同单位:  购方:  为了有计划地发展羊角大椒干生产,搞好收购,保证外贸出口,安排好市场供应,经产、购双方协  商,订立本合同......


·敲诈勒索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说到敲诈勒索行为,应该仅仅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但如果达到了一定的数额,那么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敲诈勒索罪,此时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


·小三怀孕了法律怎么判抚养权
      小三怀孕了孩子抚养权问题,具体意见可参照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1、两周......


·一、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一、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什么?有哪些内容?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包含的内容是: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


·外墙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外墙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工程质量是一个工程项目完工之后应首要关注的问题,对于工程的施工方来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就要重视工程质量,......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是多少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是多少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具体计算比例如下: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


·一、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可以暂停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可以暂停抚养费吗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给付孩子的抚养费,这是法律规定,不能因为对方不让行使探望权而拒绝......


·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
      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目前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同样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合同的签订时间具体根据各个使用单位自己的需求......


·上诉、抗诉期限是多久 抗诉的方式有哪些
      上诉、抗诉期限是多久抗诉的方式有哪些刑事案件当中,被告人要是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的话,则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但如果是检......


·借款合同纠纷哪级法院管
      借款合同纠纷哪级法院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