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强制执行的办理条件?

行政强制执行的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办理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二、行政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
  
  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应当自行或依当事人申请裁定中止执行:
  
  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2、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立法规定与司法解释规定的中止执行的情形: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6、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7、执行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8、一方当事人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9、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10、涉外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被执行人申辩有《民事诉讼法》第258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11、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确有错误,执行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或上级法院提审裁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实行由行政机关和法院共享强制执行权的模式,二者各自的权限涉及行政强制执行的运行。行政强制法对此前行政机关和法院各自的强制执行权进行了一定的调整,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一)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


·我们在镇上规划区内建房子怎么办?
      我们在镇上规划区内建房子怎么办?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工程证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


·一、处理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纠纷方法有哪些?
      一、处理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纠纷方法有哪些?处理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纠纷方法包括协商等。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


·签订了无偿合同怎样解除?
      签订了无偿合同怎样解除?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


·作为隐名股东享有什么权利
      隐名股东享有什么权利1、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2、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3、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二、隐名股东的责任......


·离婚抚养孩子的依据在我国是怎样的?
      在现代中国,可能有些夫妻为了孩子的教育以及生活问题,明明感情已经破裂了却选择还是不离婚。实际上确实离婚之后孩子会面临着很多的困境。比如说需要......


·司法鉴定质量评估
      司法鉴定质量评估多见于房地产相关的司法案件中,为了保障司法鉴定的公信力,需要运用科学的判定手法和法定的途径来进行的评估活动。在评定过程中需要......


·拘役和拘留区别是什么?
      拘役和拘留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


·婚后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婚后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第一、在没有夫妻签署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由夫妻出资,婚后购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如果根据《婚姻法》司......


·侵犯名誉权肖像权人格权需要赔偿多少
      侵犯名誉权肖像权人格权需要赔偿多少一、侵犯名誉权肖像权人格权需要赔偿多少?侵犯名誉权肖像权人格权的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侵害名誉权肖像权人......


·为了上学抚养权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为了上学抚养权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为了上学,想要变更抚养权的话。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