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死亡孩子抚养费怎么计算的?

父母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会将自己的收入的一部分作为孩子的抚养费。但是由于特殊的原因,父母死亡的这种情况,抚养费就成为了一个难以解决的复杂问题。当事人就针对抚养费的赔偿问题进行争执,不过法律上有对这种问题的解决办法。那么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交通死亡孩子抚养费怎么计算的?
   一、交通死亡孩子抚养费怎么计算的?
  1、受害人死亡的
  (1)城镇居民为:
  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被抚养人抚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N)÷扶养义务人人数(N<18);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2)农村居民为:
  未成年人:扶养费=(市公布)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8-N)(N<18)÷扶养义务人人数。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2、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范围。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还有其他同一顺序扶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受害人承担的份额。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3、赔偿总额的限制。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扶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以前不需要其实际扶养,而在受害人死亡后至人民法院裁判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支持。受害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5、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或者造成死亡的,被扶养人还是胎儿,在他出生以后,也应该赔偿。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养的权利。但是胎儿在出生之前,已经事实上存在了,并且终究要出生成为一个活体的人或死胎。如果在胎儿孕育过程中,作为胎儿的扶养人被致死,其出生后应有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
  交通事故造成的结果是我们难以挽回的,但是事故发生以后的解决办法是我们能控制的。交通死亡孩子抚养费怎么计算,基本上都是根据父母之前收入水平作为赔偿标准,不过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在处理这方面问题的时候,我们可以参考抚养费的计算方法,这样就能够有效解决此类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当父母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交契税吗?
      现今社会的新一代人对于婚姻都有自己的看法,虽然大部分人选择一生一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在婚姻生活发生意外时选择离婚,那么婚后财产又如何处理呢,如......


·建设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建设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


·老人立遗嘱的原因怎么写 一、老人立遗嘱的原因怎么写?
      老人立遗嘱的原因怎么写一、老人立遗嘱的原因怎么写?立遗嘱的原因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写,对此并没有强制要求,遗嘱的内容通常包括:1、立遗嘱人......


·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的执行方式有哪些?(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


·获得对方婚外情证据,离婚时就能多分财产吗
      获得对方婚外情证据,离婚时就能多分财产吗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包括聘......


·喝酒之后开车就是酒驾,酒后驾车易发生车祸,目前因酒后驾车产生
      喝酒之后开车就是酒驾,酒后驾车易发生车祸,目前因酒后驾车产生的交通事故数不胜数,因此国家对酒驾发布了严格的处罚措施。并且酒驾一经发现是会被判......


·财产被侵权怎么办相关有哪些法律规定?
      财产被侵权怎么办相关有哪些法律规定?在我国个人公民的合法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这体现了我国公民的法律权益,也体现了我国的法治公平和社会公平......


·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冒用他人的汇
      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或者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1、强制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


·重庆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重庆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计算,保险公司应......


·隐名股东可以排除对显名股东的强制执行吗?
      隐名股东可以排除对显名股东的强制执行吗?不可以,对于隐名股东是否可以排除对显名股东的强制执行问题,从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内部代持法律关系的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