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转移债权债务交税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转移债权债务交税吗,有哪些注意事项?债权债务在有些时候是会被认定为财产性利益的,而作为财产性利益的话,那么如果发生转移的行为很多的情况下都是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的,但是债权债务有它们非常特殊的地方,所以对于缴税的问题,很多人都有一定的疑问,那么转移债权债务交税吗,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债权债务转让会产生税收吗?仅就债权债务转移本身不会产生税收,是三方的一种转让行为,与流转环节的(销售)收入无关。 但是如果债权债务转移时涉及债务重组(例如,原欠款5万,同意归还3万,所有债务了结),会产生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会对企业所得税产生影响。二、债权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债权转让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二)债务转让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3、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三、债务债权如何转让?债务转让需要经债权同意债权转让通知债务即债权债务概括转移需要经相同意。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如果是转移动产或者是不动产一般来说都是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税费的,但是对于债权债务这种财产性利益来说,可能情况就有所不同了,也就是说您问的比较多的转移债权债务交税吗,其实是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的,一般来说是不需要缴纳税款的,但是如果出现了债务重组的问题的话那么就需要缴税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江西省南昌市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近年来司法鉴定在民事诉讼中用的越来越普遍,很多城市都设立了多家司法鉴定机构,南昌市也不例外。南昌市民打官司,对一些证据材料有异议的,可以委托......


·一、申请劳动合同仲裁书格式怎么写?
      一、申请劳动合同仲裁书格式怎么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略)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


·一、劳动合同续签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续签注意事项有哪些1、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续订有关事项、自动顺延。2、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hr应当了解员工意向。先征求员工意......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条件有哪些?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条件有哪些?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其实也就是撤销具体的行政行为,此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行政行为违法;2、行政行为明显不......


·房屋出租权是不是使用权?
      房屋出租权是不是使用权?房屋出租权是可以认定为使用权的,房屋承租权是房屋出租人以口头或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将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与收益,承租......


·对于伪造的笔迹哪里鉴定
      对于伪造的笔迹哪里鉴定一、对于伪造的笔迹哪里鉴定?笔迹鉴定要到司法部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具体费用需咨询当地司法鉴定机构。笔迹鉴......


·当实际履行变更合同内容该怎么办?
      当实际履行变更合同内容该怎么办?一、当实际履行合同遇到变更合同内容时该怎么办?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什么是善意取得留置权
      什么是善意取得留置权什么是善意缺德留置权?《担保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物当然应当是债务人......


·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任何人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首先是......


·贷款买房的条件包括:
      贷款买房的条件包括: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担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住身份证明;2、交......


·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本人去吗
      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本人去吗一、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本人去吗?没有开通网上办理窗口的,必须本人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