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成立与生效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与生效是怎样的生活中,很多人都不能准确的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很多人都认为,当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了,但有时候并不是这样的。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到底是怎样的,请看我们为你解答。
  一、合同的成立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的两个要素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做出的希望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即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要求告诉另一当事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要求,同意成交的意思表示,如果该意思表示有效,双方的合同即成立。《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那么承诺在什么时候生效呢?《民法典》规定,承诺通知在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是,我觉得应该分两种情况:1、承诺在要约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要约人处,或者到达法律规定的地方都能生效。如很多合同采用数据电子形式订立合同,当数据电文进入指定的系统,即使收件人并不一定立即收到,合同也算成立。2、承诺在要约规定之外的时间到达要约人处,这时候的承诺一般而言不生效,也有很多学者把它理解为一种新的要约。但我觉得是一种待定效果:如果要约人仍然愿意接收这个承诺,那么合同则可以成立;但是如果要约人否认这个承诺,那么,这份承诺即变成新的要约,以前的要约人如果可以提出新的条件,同时他的地位转变为承诺人了。
  二、合同的生效是怎样的
  《民法典》规定,生效的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订立合同的能力
  即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这就要求签订合同的法人必须具备法律或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能力,而公司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必须处于自身真实的意思在合同上签字,没有重大误解,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况。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也就是要求合同签订的目的符合法律规定,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如签订买卖毒品的合同就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无效合同。因此,当合同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时,合同才是有效的。
  三、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了以下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看了上面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合同并不是成立就一定生效的,如果它具有合同无效的情形,即使合同成立了也是不能生效的。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你登陆网站咨询在线律师来获得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农村房屋产权证怎么办理
      农村房屋产权证怎么办理1、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首先村民在建筑房屋前应先向村集体组织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然后......


·走私假币罪的刑法处罚是怎样的
      走私假币罪的刑法处罚是怎样的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刑法对走私假币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刑罚:(1)犯走私假币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在我国收入来自女方离婚财产如何分
      女强男弱的婚姻关系在当今这个时代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现在也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奶爸专门在家照顾孩子的,而女方在外挣钱养家的这种情况。这种现象在当......


·遗嘱一定是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吗?
      遗嘱一定是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吗是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条文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工作中因公受伤比比皆是
      工作中因公受伤比比皆是,对此,关于递交工伤鉴定,工商鉴定之后进行赔偿,之后,受工伤者拿到赔偿金。那么,赔偿金中属于公司的一部分什么时候能够拿......


·偷税漏税公安局拘留吗?
      偷税漏税公安局拘留吗?会拘留;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可以处以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否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则应当根......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吗?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吗?一、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其中社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有哪些?
      刑事案件在我国属于比较严厉的案件类型,对国家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财产都有着比较严重的伤害。民事赔偿主要是针对案件中的具体金额和具......


·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可以吗?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长,很多人都开始进行买房,但是现在市场上的商品房价格是一些中微收入家庭所承受不起的。那么就会有人选择地段比较好的农村私有......


·交通事故小到擦碰,大到致人伤残,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必须
      交通事故小到擦碰,大到致人伤残,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必须面对的问题。遇到交通事故可不可以不处理?网奉劝由此想法的朋友应当慎重考虑,切不可......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国家和社会都需要发展,而发展离不开国家建设。所以,为了国家的发展会进行相应的工程建设。但是这一过程就会对人民使用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