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认定合同无效的级别管辖

认定合同无效的级别管辖因为合同产生纠纷的,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因为需要认定合同无效的产生纠纷的,更需要向法院请求。那么在认定合同无效的纠纷中级别管辖应该怎么确定呢?今天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仲裁法》第十九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该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这就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条款若使其有效就必须使之符合:
  (1)管辖地与双方签订的合同有一定的联系,即可以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选择某一地人民法院;
  (2)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否则,该管辖条款就不发生效力,确定管辖法院最终要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及其他相关规定。
  我们可以知道,对于认定合同无效的纠纷。如果级别管辖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合同中有约定的,则按约定确定。如合同没有约定,则应按民事诉讼法第24条确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认定合同无效的管辖理由
  因为对于管辖,法院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定得争议,对无效合同纠纷一般亦应按民诉法第二十四条确定地域管辖,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分析以上法条内容,我们不难发现: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合同双方只要在合同书上签名或盖章,合同即告成立;而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合同生效则还须具备“依法成立”这一条件。可见,合同成立是对合同事实的评价,而合同生效则是对合同价值的评价,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二)无效合同属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这一法律规定,是对无效合同订立、履行全过程的价值否定,但正如前文所述,这种对合同的价值否定只能及于合同的效力,而不能及于合同的有效成立。换句话说,只要符合成立条件,合同即使被确认无效也不能改变其有效成立这一客观事实。
  (三)民诉法第二十四条中的“合同”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民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合同”显然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而不是指有效合同。因为要确认合同是否有效,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实体审查,这已超出了立案庭的职责权限,即便是业务庭的审判人员,一般也不可能在庭审之前确认合同的效力,何况依照法律规定,对管辖权的审查只能进行程序性审查,而不应涉及案件的实体处理。因此,只有将该法条中的“合同”解释为有效成立的合同,才符合立法本意,也便于实践操作。可见,无效合同纠纷确定地域管辖时亦应适用这一法律规定。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从上面的资料我们可知,在合同中约定级别管辖的时候,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如果超出法律的范围,约定是没有效果的。如果无效合同中的约定无效,就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处理。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有异议,可以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黔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费用如何分配
      黔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费用如何分配近年来国家正在努力的让更多贫困的地区发展起来,而这就会导致部分地区会面临着不少征地的问题,说到征地相......


·小型客车超员的扣分和罚款
      驾驶小车载人超员未达20%的,一次扣3分。驾驶小车载人超员20%以上的,营运客车载人超员未达到20%的,一次扣6分。驾驶营运客车载人超员20%以上的,一次......


·商业车险有几个险种,怎么分类?
      商业车险有几个险种,怎么分类?一、国内常见车险种类:1、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


·法律规定什么叫信用卡诈骗?
      法律规定什么叫信用卡诈骗?信用卡诈骗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


·父母与子女房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现在很多父母都为子女购置房产,这本来是件好事。可是有时候因为特殊原因,会引发父母与子女房产纠纷。那么父母与子女之间发生房产纠纷应如何处理?父......


·对于旷工一天辞退违法吗?
      对于旷工一天辞退违法吗?旷工一天辞退员工这种做法就是属于违法的;如果公司规章制度中明文规定,旷工一天视为自动离职,那么劳动者旷工一天,将没有......


·一、哪些证据证明胁迫婚姻,胁迫婚姻可以撤销吗?
      一、哪些证据证明胁迫婚姻,胁迫婚姻可以撤销吗?可以证明胁迫婚姻的证据有: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


·网站推广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
      网站推广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如今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的维权凭证就是合同,在法制化社会中需要很好地解决问题就需要进行签订一定的合同协议来保障......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几种?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几种?一、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几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试用期被辞退会有赔偿吗
      试用期被辞退会有赔偿吗一、试用期被辞退会有赔偿吗需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被辞退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试用期员工,......


·格式合同违约金大概多少
      格式合同违约金大概多少?一、格式合同违约金大概是多少?法律没有直接规定违约金的上限,没有最高限额,但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是不妥的,违约金过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