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后房子如何分,房屋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由于当今社会房价节节攀升,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房子的分割就成了大的问题,但是大多数人对此根本就不了解,就有很多人都问过我们,离婚之后房子到底该如何分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您阅读之后,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房子该如何分
  
  1、一方婚前已交纳全部房屋款项,即使婚姻后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屋依然为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2、对一方婚前交纳首付,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房屋升值较大,则应将首付款占房屋总价款的比例作为分割房屋升值等利益的依据。
  
  3、一方婚前承租公房,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且未影响到另一方相关福利政策的享有,则该房屋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离婚后房屋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1、对于离婚房产,需要办理析产登记
  
  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2、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
  
  3、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
  
  三、离婚夫妻房产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1、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2、步骤该怎么做了: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如果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即可。
  
  看了上述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已经知道离婚后的房产该怎么分了吧,但是我们要提醒您,夫妻分割房产时,是不可以损害第三人的利益的,也不可以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要是你想了解更多知识,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没有过错方起诉离婚怎么判?
      没有过错方起诉离婚怎么判?在实际案例中,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应当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过错方提出离婚而无过错方......


·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使用年限怎么计算呢,很多购房着都以为自己房子的使用年限是从拿到产权证或者土地证时开始计算,更有甚者,根本就没有考虑过房子使用年限的问题。我们......


·一、离婚后未处理财产分割可以起诉分割吗?
      一、离婚后未处理财产分割可以起诉分割吗?离婚后未处理财产分割的情况下,是可以就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哪些方式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


·夫妻离婚取证的方法有哪些
      离婚取证的方法有哪些1、当事人自己取证。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的证据都由当事人自己取证。自己想要什么,就要举出家庭或者对方有什么的证据。比如,自......


·西安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有哪些
      一,西安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有哪些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一、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协议是否可以反悔?
      一、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协议是否可以反悔?一般是不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


·非法集资利息拒还的后果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许多公众人物公司等会为了个人利益所得向社会展开一系列号称公益的集资活动由此来骗取钱物,在之后也会以利息拒还,然而这样的行为在法律......


·民事诉讼证据形式有哪些?
      民事诉讼证据形式有哪些?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对于法官理清纠纷事实,认定民事责任来讲,可以说是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按照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


·犯罪中止但是结果发生了会承担刑事的责任吗?
      犯罪中止但是结果发生了会承担刑事的责任吗?犯罪中止结果仍然发生会被判处刑事责任,《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