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西安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有哪些

一,西安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有哪些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3、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征地批后实施时,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的问题。征地补偿的问题处理比较复杂,因为涉及太多的人员,一旦自己的问题处理存在不少的缺陷就会直接影响自己的赔偿金额,但是需要留意的就是自己的不同的基础上还有着法律上的限制,处理起来的程序纠结是自己问题处理较大的难度,好在国家近几年在有关问题上的程序比较简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假释出狱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假释出狱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的程序基本一样,即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服刑人监狱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核裁定。有......


·双方合同签订日期不一致可行吗?
      双方合同签订日期不一致可行吗?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不一致,并不会对合同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这完全是可以行的。1、双方会签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


·家庭暴力证据该怎么收集
      家庭暴力证据该怎么收集现实中,夫妻因为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情况比较多,而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家暴行为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在离婚的......


·知识产权侵权被告如何取证?
      1、自行取证和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因当事人较为了解自身权利及产品特点、技术特征及行业所涉及的范围,所以自行取证目标性较强。而律师调查取证则要比当......


·提前还贷怎么办理,要注意什么?
      提前还贷怎么办理,要注意什么?一、提前还贷办理流程(一)提前全部还款由贷款银行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办理提前全部还款手续。(二)提前部分还款......


·增加注册资本面临的风险有哪些?
      增加注册资本面临的风险有哪些?1,公司的注册资本也是对外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一个尺度,资本越大,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大。比如说你五十万的时候,如果公......


·济泰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济泰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家开展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发展交通运输行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国家在修建高速公路时会征用农村土地......


·诉前财产保全不起诉怎么办?
      诉前财产保全不起诉怎么办?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


·一、合肥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要收取多少?
      一、合肥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要收取多少?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


·一般抢夺危险物质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抢夺危险物质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一般抢夺危险物质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


·公司拖欠工资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
      公司拖欠工资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的流程包括准备材料、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