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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二审在哪里进行

民事诉讼二审在哪里进行民事诉讼如果一审的结果让人们很不满意的话,我们就可以通过再次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一般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民事诉讼二审,但是对于民事诉讼的二审其实很多内容都是我们不了解的,当前也有很多人面临民事诉讼二审的问题,那民事诉讼二审在哪里进行呢?
  民事诉讼二审在哪里进行?
  民事诉讼案件二审,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上诉案件的审理有明确的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民事诉讼的一审和二审是存在较大区别的,既然一审的地方司法机关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那么就需要通过比原地方司法机关高等级的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而且民事诉讼二审在哪里进行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上述文章中也已经给出答复,如果实在不了解的话,可以找律师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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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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