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职工因工伤死亡待遇有哪些?

职工因工伤死亡待遇有哪些
  
  一、职工因工伤死亡待遇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一条 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有的时候,职工因为工作原因而下落不明,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种情况下满足条件的话,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而在被宣告死亡之后,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第37条规定进行处理。由其直系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来处理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上,受害人最担心的就是交通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或者逃避赔偿。在交通事故中,根据责任认定,对方承担主要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


·协议离婚再结婚算重婚吗?
      协议离婚再结婚算重婚吗?如果协议离婚后已经取得离婚证,再结婚不算。夫妻离婚后还可以告对方重婚吗?当然可以,很多时候夫妻离婚并不会注意到对方是否......


·以子女名义买房协议书怎么写?
      近几年来,经济快速发展,买房的人也是越来越多。有的父母买房是为了给自己孩子未来做准备,有的父母是看准房地产的发展趋势而预先做准备。总而言之,......


·新三板指数基金怎么购买 新三板指数基金怎么去购买? 要想
      新三板指数基金怎么购买新三板指数基金怎么去购买?要想购买新三板指数基金,那么就必须先了解什么是新三板指数基金。(一)、何谓指数基金指数......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一)设在江苏省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合计为33......


·印花税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规定是什么?
      印花税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规定是什么?一、印花税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规定是什么?印花税在进行缴纳的时候,应当是按照公司的实收资本的比例来进行缴......


·房屋贷款未还清不能办理过户
      房屋贷款未还清不能办理过户。办理房屋过户可通过以下方式:1.双方到房屋交易中介公司来处理。中介公司可以用钱帮他还债,然后把房产证要回来办理过户......


·离婚财产分割强制执行很难吗?
      离婚财产分割强制执行很难吗?如果判决生效,有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就会强制执行一方当事人针对对方拒不执行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


·涉外离婚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公民有结婚的自由,反之也有离婚的自由,这个规定在涉外婚姻中也不例外。即使是涉外婚姻,只要夫妻感情不和,也可以协议离婚。你知道涉外离婚抚养协议......


·购房合同签完买方毁约定金怎么处理
      购房合同签完买方毁约定金怎么处理?购房合同签完买方毁约的定金不予退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


·1年1个月辞退赔偿多少钱 一、1年1个月辞退赔偿多少钱?
      1年1个月辞退赔偿多少钱一、1年1个月辞退赔偿多少钱?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2、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