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援助送达回证签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援助送达回证签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援助送达回证签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当事人签收的送达回证,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必须注意送达回证的签收时间。
  当事人在收到行政机关告知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后,一定要要求当事人写清收到这些文书的具体时间,即年、月、日。因为这些法律文书都有时效的规定。如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按《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如果当事人不写签收时间,行政机关就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庭上,当事人如果说我今天才收到告知书或听证通知书,你们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驳夺了我的申辩权和听证权。这样行政机关就会有口难辩。倘若当事人签收的时间写错,行政机关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时有可能违反法定时效,也会导致行政诉讼败诉。
   二、必须注意送达回证上签收人的身份。
  送达回证是当事人收到行政机关法律文书的认可证据。当事人是法人、经营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送达回证上的签收人,可以由其收发部门签收,并盖收发章或公章。也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负责人签收。
  当事人是自然人或者个体户,送达回证可由本人直接签收。如果法人、经营单位、其他组织、自然人、个体户,全权委托他人签收的,必须有他们对这起案件全权委托处理的书面委托书。否则,当事人在法庭上不承认收到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说行政机关剥夺了他的申辩权、听证权、复议权,诉讼权等,行政机关也会败诉无疑。送达回证上的签收人不得含糊。
   三、必须注意搜集无法直接送达的关键证据。
  在具体工作中,有几种情况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可能在送达回证上签收:
  (一)对行政机关送达的法律文书拒绝签收。这种情况可采敢留置送达。必须由送达人邀请有关人员到场,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送达人、见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盖章,然后将送达的文书留置在当事人处再拍照留证。
  (二)当事人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则可以采用挂号信或发快件的方法。也可以委托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为送达。但必须注意的是要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理由,并附上邮局挂号信或快件的回执,或者当地工商机关代为送达的回证。
  (三)当事人无法送达。尤其是个体户逾期不验照,企业逾期未年检。每年都有大批个体、企业执照要吊销,在送达法律文书时,当事人都早已关门走人,确实无法找到,只好采用公告送达。
  由于这类名单较多,都在媒体上公告行政成本太大,一般在报上登个简单的公告,指定在一些广告栏、市场门前、辖区内各分局、工商所注册大厅有具体名单。必须注意的是我们要在送达回证上详细记载公告的日期、时间、地点,同时除了附登在报的简单公告原件外,还必须附张贴在几个地方,有具体名单完整的公告原件,以及张贴在各个地方的的醒目照片,作为已公告送达的直接证据附在案卷里。公告60日后才视为送达。
  在实际操作中,送达回证是受送达人接受送达的一种证明,同时也是人民法院与受送达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的凭证。所以,作为当事人了解一些法律援助送达回证签收注意事项,是很有必要的。另外需要知道的是,送达回证是检验行政机关在执法时,程序是否合法的关键证据。因此,您不可粗心大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生活中经常会接到陌生的电话,一些机构、诈骗分子不知是如何找到你的个人信息的,这很可能是有人向他们泄露了你的个人信息,近年来由此也衍生出了一种......


·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分户吗 怎么分
      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分户吗怎么分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分户吗怎么分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可以分户的。1、由单位申请按政策办理土地分户,即每户要办......


·广东省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怎么处罚妨害公务罪
      在我国妨碍公务是指在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过程中,行为人通过各种方式阻碍了公务的执行导致公务失败或者公务执行延期等。您知道在广东省犯妨害公务罪......


·工程质量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工程质量的内容主要有哪些?我们您所说的“豆腐渣工程”就是今天我们要介绍的关于工程质量事故中产生的一种形式,不管是建筑材料还是说科研设备,出现......


·土地使用权证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土地使用权证过户需要哪些手续?现在很多人都热衷于购买二手房,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缴纳完相关税费就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这时,需要对房产证和......


·在青岛地区签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证件?
      在青岛地区签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证件?公司之间签订合同主要需要以下几种证件:签订合同时需备齐一下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


·劳动仲裁需要多长时间开庭
      劳动仲裁需要多长时间开庭?劳动仲裁立案到开庭最迟为25天以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


·工伤一次性赔偿协议书有效吗
      工伤一次性赔偿协议书有效吗一、赔偿金额1、自己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


·公司解散辞退员工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解散辞退员工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公司解散辞退员工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


·农民工法律援助办法规定是什么?
      农民工法律援助办法规定是什么?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和修改,我国的法律去人性化服务的人群也极为广泛,对一些弱势群体的关注更为强烈,很多时候农......


·刑事赔偿法原则是怎样的?
      刑事赔偿法原则是怎样的?一、刑事赔偿法原则是怎样的?1、结果责任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被羁押的公民确是无辜的,无论司法机关是否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