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劳动合同法》,入职未满一个月被辞退是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入职未满一个月被辞退是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的,如果公司不能出具相关证明,无故辞退,且拒绝给予经济补偿,可以走法律流程来保卫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劳动仲裁的相关资料,您可以了解一下。
  
  劳动仲裁:
  
  一、案件受理?
  
  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劳动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如双方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向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三、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委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四、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15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即使是试用期间公司如果不能出示相应的证明,证明员工能力不足,不能胜任岗位等,员工是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的,一般为半个月的工资。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师来获得专业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延期性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延期性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抗辩权是合同当事人享有的主要权利之一,在时效上面可以分为永久性抗辩权和延期性抗辩权。像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


·婚外生育重婚条件是什么
      婚外生育重婚条件是什么?1、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2、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中华人民共和国......


·申请专利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申请专利费用计入什么科目一、申请专利费用计入什么科目如果无需摊销,直接记管理费,或记无形资产,否则,记无形资产摊销。分录为:借:无形资产--专......


·债的转移有那两种方式,转移的原因有哪些?
      债的转移在处理债的问题的时候是非常的常见的,当然国家对于债的处理的问题方面也是进行了相应的规定的,而且对于债的转移的问题还规定了相应的转移的......


·私营老板怎么算误工
      按实际损失计算误工费即可。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各地交通事故的不断发生,对受害人的赔偿也成了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各地都制定了符合当地情况的赔偿标准,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下面我们为......


·诈骗4千多能坐几年牢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诈骗四千多元已达到《刑法》中规定的诈骗数额较大,《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诉法关于指定辩护的规定情形有哪些?
      一、刑诉法关于指定辩护的规定情形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必须指定辩护适用的情形包括以下三种情形:第一,犯罪嫌疑人、......


·无证驾驶不想被拘留怎么办
      积极处理。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或者财产损失会被拘留。无证驾驶机动车,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且,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对行......


·现在的犯罪分子利用网络这一平台,对我国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诈骗
      现在的犯罪分子利用网络这一平台,对我国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诈骗或者盗窃,这都是通过一些法律不允许的范围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但是刑法当中针对网络......


·商业秘密被侵犯怎么办
      商业秘密被侵犯怎么办企业的商标秘密可以说是一家企业的核心机密,是受到重点保护的。要是商业秘密被侵犯的话,那么就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那么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