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司法鉴定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司法鉴定由于其鉴定结果可能会对相关的诉讼案件的案情认定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不管是国家还是申请人对于司法鉴定的规范性都是非常的看中的,为此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一些和司法鉴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了,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司法鉴定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以下简称司法鉴定机构)是指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和其他组织或当事人的委托,有偿提供司法鉴定服务的组织。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方可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依法收取费用。
  
  第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的行业主管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盛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是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履行对司法鉴定机构实施年度检验、行政处罚等职责。
  
  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任何单位不得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
  
  第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依法独立进行司法鉴定工作,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 司法鉴定机构不得超越其被核准的鉴定业务范围从事鉴定活动。
  
  第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章程组织司法鉴定人开展业务工作,对于因违法违纪不适宜继续执业的司法鉴定人,予以解聘或除名。
  
  第二章 登记事项
  
  第七条 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司法鉴定人、注册资产数额、鉴定业务范围等。
  
  第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除经管理机关批准外,司法鉴定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第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的住所是司法鉴定机构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的住所只能有一处。
  
  第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的注册资产是指设立登记时在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各项资产。
  
  第三章
  
  设立登记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或机构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自已的名称、场所和章程;
  
  (二)有与所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三)有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注册资产;
  
  (四)有6名以上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或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3名。
  
  为了表示对司法鉴定的重视程度,和司法鉴定的规范性,所以国家制定颁布的司法鉴定规定中对司法鉴定的相关问题做了详细的规定,而且对于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还做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同时对于司法鉴定机构的命名上还做了相关的规定,这在我国还是比较的少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犯罪中止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
      犯罪中止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


·企业何种情况可给员工降薪
      (一)经双方协商可以降薪《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


·一、自书遗嘱有涂改是否有效?
      一、自书遗嘱有涂改是否有效?有效。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


·房屋买卖时回迁房是否有预售证
      房屋买卖时回迁房是否有预售证一般有预售许可证便可以进行预售,若没有预售许可证买房便需要多加注意。二、回迁房能否进行买卖1、如果回迁房办理了......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伤协议模板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伤协议模板需要包含什么内容?道路交通事故人伤协议模板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关于赔偿款事宜的规定;赔偿金的协议金额以及支付日期;违约......


·三年不同居能自动解除婚姻吗
      三年不同居能自动解除婚姻吗1、合法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必须通过法定程序解除。2、如果满两年不在一起生活,法院可以认定感情破裂,可以判决离婚。二......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有哪些?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有哪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


·行为人报警诉讼时效中断吗?
      行为人报警诉讼时效中断吗?不会的,法定的诉讼时效中断事由主要包括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申请强制......


·商标注册无效宣告,异议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注册无效宣告,异议的区别是什么?1、商标异议针对的是“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即只有商标仍处于“初步审定公告”这个阶段,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只......


·公司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上市
      公司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上市(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


·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是什么?
      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是什么工程质量在进行验收的时候,我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将工程质量的验收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对不同的工程,都会严格的进行验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