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拐卖妇女儿童罪怎么判刑

涉嫌拐卖妇女儿童如何处罚《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二、本罪与介绍婚姻索取财物的界限借介绍婚姻而索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借为男女双方做婚姻介绍人的机会,向其中一方或双方索取财物的行为。借介绍收养而索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借为他人介绍收养的机会,向收养一方索取财物的行为。又分拐卖妇女、儿童罪与上述两种行为,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是否具有欺骗和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形。被拐卖妇女除个别情况是出于妇女自愿以外,大多数是被欺骗和违背其意志的;而介绍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其婚姻是建立在女方自愿的基础上,并不违背其意志,不具有欺骗性。介绍收养儿童,须是出于双方自愿,特别是送养方必须是出于自愿、收养关系成立,介绍人只是起牵线搭桥作用。2、收取财物的性质不同。拐卖妇女、儿童收取财物具有交易的性质,行为人获取的财物是妇女、儿童的身价,且数额较高;而介绍婚姻、介绍收养的,收取的财物具有酬谢的性质,不是将妇女、儿童作为买卖的对象,行为人是在婚姻、收养关系自愿成立的基础上索取酬金,数目相对较低。3、主观目的不同。行为人拐卖妇女、儿童主观上是以出卖为目的;而介绍婚姻、介绍收养儿童索取财物是以获取财物作为适当的酬谢。拐卖妇女、儿童罪属于典型的选择性罪名,其中拐卖妇女或者拐卖儿童,同时达到了规定立案标准的,往往成立的是拐卖妇女罪或者拐卖儿童罪。但是在量刑处罚上面,这二者都是一样的。只不过考虑到实际拐卖的情节不同,最终给予犯罪分子的处罚才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没签合同没付定金可以毁约吗
      没签合同没付定金可以毁约吗不存在毁约问题。毁约意思是撕毁共同商定的协议、条约、合同等。毁约也不只是定义于格式文本,也体现在口头表现。毁约就是......


·买商标流程是怎样的,要什么材料?
      买商标流程是怎样的,要什么材料?一、购买商标的流程1、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2)转让人和受让人......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是怎样的一、资格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


·老婆怀孕老公不管算遗弃吗?
      我们都知道,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会发生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也和法律有一定的关联。针对现实中的,丈夫对妻子不管不理的行为,有人就问老婆怀孕......


·现在
      现在,每一个企业都存在着用人荒的问题,这主要是企业的用人需求和劳动力市场内劳动者的素质匹配上的不合适,导致很多的企业招不到人,劳动者找工作也......


·不得减刑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不得减刑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不得减刑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是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二是......


·怎么中途要小孩抚养权?
      怎么中途要小孩抚养权?一、怎么中途要小孩抚养权?(一)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


·交强险赔什么,赔偿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赔什么,赔偿限额是多少?按照规定,所有行驶在路面上的机动车必须缴纳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根据交强险赔偿范围进行理赔。那么......


·遗产可以只给自己子女不给子女配偶吗?
      父母立下遗嘱遗产只给孩子,孩子的配偶没份。法律要点:按照继承法,如果子女从父母那里继承下遗产,如果子女已婚,那么这份遗产是属于小两口的,......


·无签劳动合同随时辞职有工资吗
      无签劳动合同随时辞职有工资吗根据我国法律,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而工资就是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最基本最典型的方式。只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


·刑事上诉状需提交几份,刑事上诉状格式是怎样的?
      实践中,如果被告人对一审刑事案件的判决不服的话,做出的判决可以在15日内提供上述,而要是裁定的话,则可以在10日内提起上诉,此时需要提交刑事上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