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果在唐山离婚诉讼多少钱

夫妻双方如果因为夫妻关系失和或者其他的原因导致夫妻离婚,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分割的方式不能进行协调处理的话,当事人总是会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作为离婚的一种方式,诉讼离婚运用的还是比较广泛的。如果向法院诉讼离婚的话,肯定会收取一定的费用,那么唐山离婚诉讼多少钱呢?
  
  一、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预交范围与标准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二)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预交;
  
  (四)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五)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离婚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二、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减免
  
  (一)法定减交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酌定减交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三)法定免交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执行费用不由申请人预交。
  
  2、离婚案件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四)酌定免交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3、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三、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预交
  
  (一)预交时间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预交币种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以外币为计算单位的,依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算交纳;上诉案件和申请再审案件的诉讼费用,按照第一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换算。
  
  (三)预交程序
  
  1、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后,到法院换取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人民法院专用财政票据。
  
  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基层巡回法庭当场审理案件,当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银行缴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基层巡回法庭可以当场收取诉讼费用,并向当事人出具法定财政票据。
  
  四、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最终负担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最终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五、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退费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综上所述,我们对于唐山离婚诉讼多少钱的介绍还是比较详细的,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会收取50到300的费用。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案件就要按照涉及到的财产缴纳了。离婚的诉讼案件还是有减免条件的。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由双方协调支付,如果不能协商的话就由法院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务合同没有续签怎么算
      没有续签劳务合同在有效期截止就是无效的,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


·员工自愿加班的,能索要加班费吗?
      员工在休息时间之外加班的,具体可以分为单位安排加班与自身自愿加班。很多时候我们看到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会支付一定数额的加班费。那要是员工自愿加......


·一、遗嘱公证能否反悔变更?
      一、遗嘱公证能否反悔变更?公证遗嘱可以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


·一、父母离异后财产分割是否和子女有关?
      一、父母离异后财产分割是否和子女有关?父母的共有财产分割和子女是没有关系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


·一、深户社保补缴需要什么材料?
      一、深户社保补缴需要什么材料?成为深户后在深期间的养老都可补缴。办理流程个人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中国、农业、工商、建设、招商任何......


·一、希望获赔交通事故误工费说出后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一、希望获赔交通事故误工费说出后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希望获赔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请求说出后需要准备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等的证据,伤者交通事故发生日前三......


·集资诈骗罪侦查立案标准是什么
      集资诈骗带来的危害是非常大的,不仅导致很多投资者受损,也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安等有关部门对集资诈骗罪侦查,得到可靠的证据以后就会依法逮捕......


·双方撕毁合同后还存在违约行为,如何处理?
      双方撕毁合同后还存在违约行为,如何处理?一、未规定双方违约实行过失相抵原则《合同法》第120条的规定,违约各方分别按各自具体违约形态的法律后......


·我国法律中规定
      我国法律中规定,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必须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做出。同时,在具体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也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那具体签订租赁合......


·遗嘱生效实质要件有哪些
      遗嘱的实质要件是否合法,直接关系遗嘱能否真实地表达立遗嘱人分配遗产的意志,是遗嘱是否有效的核心问题,那遗嘱生效实质要件有哪些?另外,据相关......


·个人独有财产遗产如何分配先遵从遗嘱继承、遗赠程序
      个人独有财产遗产如何分配先遵从遗嘱继承、遗赠程序有的话优先分配然后开始法定继承,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