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骨骨颈骨折俩个钉能做工伤鉴定吗?

在我国骨骨颈骨折俩个钉能做工伤鉴定吗?
  应当取钢钉的,未取钢钉伤情尚不稳定,需要取出后再进行鉴定;不需要取钢钉的,伤情相对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即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此,不存在取出还是不取出等级高的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工伤鉴定结果能做假吗?
  是不能造假的。在伤残鉴定时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三到五名专家共同鉴定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有的时候体内装有钢钉也并不影响工伤鉴定,但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装有钢钉就代表着当事人骨折的这种情形还是非常不稳定的,所以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还是建议自己到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当面问询,因为单凭体内有钢钉不能说就一定不能申请工伤鉴定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解决土地确权承包纠纷?
      如何解决土地确权承包纠纷?一、何为土地确权?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


·发生船舶碰撞都有责任要怎么赔
      1、船舶碰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或者不能确定的原因造成的,碰撞各方不负赔偿责任。2、在船舶碰撞案件中,除责任划分外,当事......


·什么是商业车险费率,费率是多少
      什么是商业车险费率,费率是多少?(一)费率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


·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被撞需要承担责任吗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机动车无责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


·交通事故弱势群体法律保护吗?
      交通事故弱势群体法律保护吗交通事故平等的保护各方当事人,因此交通事故中弱势群体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交通事故纠纷责任确认是按照过错程度等因素......


·子女虐待老人怎么处罚?
      子女虐待老人怎么处罚?一、子女虐待老人怎么处罚《宪法》第四十九条第3款: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条规定:“......


·订立合同时履行地是指什么?
      订立合同时履行地是指什么?订立合同时履行地是指合同当中所约定的旅行的地点,或者是在实际旅行的地点。合同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


·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一、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交通事故责任人连带赔偿责任
      本文主要是介绍交通事故责任人连带赔偿责任这一问题。在我国汽车交通事故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汽车交通事故......


·两人分居两年能自动离婚吗?
      两人分居两年能自动离婚吗?一、两人分居两年能自动离婚吗?无论夫妻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动离婚、离婚的的方式有以下两种:(一)协议离婚如果夫妻......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是认定犯罪的关键,而针对不同的犯罪,当然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都是不同的,不过都包括了四个方面的内容,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