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争议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争议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发生劳动争议,如果劳动者符合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所规定的经济困难的情况,且无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申请法律援助时,应该到法律援助机构填写申请,并提供: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就会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
   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三、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第十八条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综上可知,劳动争议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必须要有能够证明身份的资料以及经济困难的证明。然后按照法律援助服务机构负责人员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法律援助并不是由法院提供的,各地都设有法律援助服务站。具体要求也可以到当地的法律援助站进行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轮流抚养协议该怎么签才合法
      轮流抚养协议该怎么签才合法如果离婚夫妻能够协商约定双方在离婚之后轮流抚养孩子的话,这自然是最好不过的,此时对孩子造成的影响相对也是比较小的。......


·夫妻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一、夫妻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1、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借款的目的是满......


·一、国企职工醉驾能保工作吗?
      一、国企职工醉驾能保工作吗?这种情况下,基本是不能保住工作。根据劳动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可以开除员工。拘役属于刑罚,企业是可以开除员......


·财产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不管是社会财产安全还是我们个人的财产安全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在生活中如果出现他人故意对我们的财产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是要进行一定的损害赔偿的,那......


·二手车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车买卖流程是怎样的一、二手车买卖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二手车交易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


·一、旅游发生交通事故旅游公司怎么赔偿?
      一、旅游发生交通事故旅游公司怎么赔偿?按实际发生的事故来进行赔偿;旅游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往往牵扯到多方的责任,尤其是对组团社和地接社之间的责......


·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
      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但并不是每个进入婚姻的人都是理性的,如果婚姻破裂是选择离婚还是名存实亡的隐忍呢。如果离婚可能会涉及到离婚官司,现在我们来......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找劳动局哪个部门?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找劳动局哪个部门?工伤鉴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属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其办公室设立在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工伤鉴......


·一、丈夫婚前买房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丈夫婚前买房是夫妻共有财产吗?婚前买的房子通常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婚前购房的相关规定是:(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婚姻......


·交社保人死亡子女能继承?
      交社保人死亡子女能继承?交社保人死亡子女不一定能继承,社保中养老保险的账户余额可以由所有子女共同继承,如果父母各自的父母还在世,也有继承权。《......


·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一、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开发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