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申请人死亡了怎么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确认方式

劳动关系在工作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签订劳动协议合同之后如果后续工作中出现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用劳动合同快速的确立双方存在的劳动关系,能够快速的维护自身的权益,不过对劳动关系的认定是有多种情况的,当前也有 多数人没有和劳动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那申请人死亡了怎么确认劳动关系呢?申请人死亡了怎么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5条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动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确认劳动关系。 36条 申请人收到开庭书面通知书,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进入企业工作的前一个月我们就需要和企业签订劳动协议合同,虽说并不是所有人都用得到劳动协议合同,但是如果后续出现问题没有劳动协议合同又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话,对自身权益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申请人死亡了怎么确认劳动关系这样的问题,当事人死亡后具体要看直系亲属对事件的处理。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股东是否可以请求确认公司股东会决议有效
      我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均未规定股东可提起确认公司决议有效之诉。作为民事法律行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公司决议按照法律规定或......


·二手房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二手房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阴阳合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一种客观现象,短期内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因而,老百姓、政府机关、法院都是知道的,法......


·疫情房贷还款延迟申请的规定是什么?
      疫情房贷还款延迟申请的规定是什么?疫情房贷还款延迟申请的规定是最近疫情房贷可以延迟还,受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响,全国进入全民防疫状态,出行受限、延......


·一、离婚财产保全冻结银行卡的时间最长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保全冻结银行卡的时间最长是多久?离婚财产保全冻结银行卡的时间最长是6个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


·借条中的出借人是什么意思?
      借条中的出借人是什么意思?一、借条中的出借人是什么意思?借条中的出借人的意思是指出借钱财的人员。在借条当中需要载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一些作为......


·借款方遇见欠钱不还怎么办?
      借款方遇见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借款方遇见欠钱不还怎么办?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持证据到......


·西安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西安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1、发放范围全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城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职业打假500元构成敲诈吗?
      职业打假500元构成敲诈吗?职业打假500元并不一定构成敲诈,应当根据是否存在威胁或者勒索的手段来进行认定,敲诈勒索罪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1、本罪......


·分公司负责人签订合同需要什么
      分公司负责人签订合同需要什么一、分公司负责人签订合同需要什么分公司负责人是可以进行签订合同的,但是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还有总公司法人代表的......


·新农合报销范围是什么?
      新农合报销范围是什么一、新农合报销范围是什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


·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应当由被征收人选择
      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应当由被征收人选择进行拆迁需要做好后期的拆迁安置工作,否则的话极容易对被拆迁人的利益造成损害。而在拆迁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都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