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10年?

在国家赔偿法中,关于赔偿请求人在时间上会有限制的问题。主要的限制问题又是怎样进行规定,遵守按照法规上的赔偿是我们必须争取的利益,按照法规要求合理进行。那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10年?这个时效是否准确呢,下面我们将会一一解析,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时效,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将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的制度。此项制度“利用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通过设定对权利或义务主体有利或不利的法律效果,鞭策、督促权利或义务主体尽快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效有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两种。取得时效一般指取得领土占有权或财产所有权的时效。消灭时效,亦称诉讼时效,指权利所有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一定时间后,该权利归于灭失的制度。如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时效即为消灭时效。《国家赔偿法》第32条第1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其他国家的国家赔偿法也均规定有类似的时效。这样规定有利于稳定社会关系,有利于国家机关开展工作,从而有利于合理合法地保障赔偿请求人的权益。如果等到国家行政侵权或司法侵权事实所造成的社会关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质,再行使请求权,可能造成社会关系的再度混乱,也不利于有关机关调查取证,尽快解决问题。“时效为两年”,即从某年某月某日至第三年的该月该日。如从2003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时效为两年”的起算时间,既不从受害人受侵害之日开始计算,也不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而是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受害人在确认后仍被羁押的期间不计算在内;“时效为两年”,是指受害人必须在两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一旦提出了请求,进入协商先行程序、复议程序后,即按协商先行程序、复议程序的法定期限进行,不需要再考虑两年时效;“时效为两年”,超过两年才提起请求怎么办?《国家赔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目前均无规定。
  一、一般诉讼时效: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如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因此,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通常为两年。
  二、特殊诉讼时效:
  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综上所述,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10年?不是很准确。对于超过两年时效提出国家赔偿请您可以参考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问题的意见,文中明确规定:赔偿请求人超过请求国家赔偿时效提出请求的,赔偿义务机关应予受理。还需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可咨询的相关专业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青岛劳动仲裁需要注意的风险
      青岛劳动仲裁需要注意的风险您经常会忽视的重要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条:一、申请不符合条件,仲裁委不能受理的风险1、当事人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


·不可撤销信用证可以撤销吗
      不可撤销信用证可以撤销吗?信用证是在国际贸易中使用频率很高的一种支付方式,是一种具有保证作用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中有一种不可撤销信用证,从......


·广告法二次行政处罚的法律适用问题是什么?
      广告作为生产商以及销售商宣传产品的一种重要手段,在现实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是无可比拟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等......


·对未成年人不予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对未成年人不予批捕的情况有哪些?(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女性有重婚罪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女性有重婚罪吗?女性当然也可以构成重婚罪,重婚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因为疫情贷款逾期会上征信吗?
      因为疫情贷款逾期会上征信吗?不计入行征信,已经报送的也需要进行调整处理,国家有关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


·公安询问17岁是否需要监护人一般违法吗?
      公安询问17岁是否需要监护人一般违法吗?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


·虚开和逃税可以同时成立犯罪吗
      该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逃税罪,可以同时成立犯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


·一、老婆出轨离婚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老婆出轨离婚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对方出轨离婚赔偿标准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


·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规定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不得不走上离婚的道路此时就需要开始考虑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了。那么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规定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呢?下面给您做一点简单的介绍。......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吗?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