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仲裁需要注意的风险
一、 申请不符合条件,仲裁委不能受理的风险
1、当事人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劳动仲裁委不能受理。当事人必须是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即法律规定的有用工资质的合法用工单位)因履行劳动关系产生了争议,才能到劳动仲裁申请,申请的当事人称之为“申请人”、仲裁的对象(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称之为“被申请人”。如果是追诉个人(包括包工头、合伙人、债务人等),则只能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劳动仲裁无权管辖。
2、当事人申请不符合管辖规定的,劳动仲裁委无权受理,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管辖,所在地指的是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以工商局注册的登记信息为准)。一般来说,大多数劳动争议都由县区级劳动仲裁管辖,但是,其中,因企业性质不同(如大型国企、外企等)导致的劳动争议的影响范围不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级别管辖各有规定,这时就需要慎重了解当地的仲裁管辖政策。
3、申请请求不适当。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不能模糊不清,也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受理范围、随意自创名目(比如“要求单位放假1个月,补偿我的加班。”)进行仲裁申请,对法律未规定的请求,劳动仲裁不会受理;对未提出的请求、劳动仲裁不会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请求要适当,不能随意扩大申请请求范围,不能无根据的盲目、随意请求,否则有败诉的风险。
二、 申请超过仲裁时效,仲裁请求得不到支持的风险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劳动仲裁委保护仲裁权利的期间一般为发生争议之日起一年内。如果超出了一年,即使申请人申请了劳动仲裁,被申请人如果提出申请人的申请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其仲裁请求一般不能得到劳动仲裁委的支持。因此,如果意识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了损害,
就应及时、尽快到仲裁部门进行咨询、并自觉收集证据以备仲裁审理。
三、授权不明、代理人身份不符合法律规定,仲裁行为无效的风险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代理人的选择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否则可能因代理人身份不合法、被申请人对出庭人员身份有异议,导致庭审无法继续、按照撤诉处理的风险。当事人委托仲裁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记明特别授权事项的,仲裁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仲裁请求得不到支持的风险
除法律和有关规定明确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外,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仲裁请求,都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这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免除的各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供经劳动仲裁委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提供的证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影响证据的证明力,可能不被采信,导致仲裁请求得不到支持。
五、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出仲裁庭,面临按撤诉处理的风险
申请人经依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出仲裁庭的,劳动仲裁委将按自动撤回申请处理,申请人不能再就同样的事实反复申请仲裁,此时,如果被申请人反诉的,劳动仲裁委将对反诉的内容缺席审理。被申请人经依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出仲裁庭的,劳动仲裁委将缺席裁决。
六、不准确提供联系方式,面临仲裁文书无法送达的风险
仲裁是法律为您提供的维护自己利益的有效手段,但实际情况并不是你提起仲裁就一定可以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仲裁是有很多条件和限制的。我们提醒您,在您提起仲裁时一定要注意以上的事项,避免您的权益有所损失。以上就是我们对上海,深圳,青岛劳动仲裁注意事项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要是对征地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要是对征地补偿不满意怎么办随着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收来进行城市的发展,现在很多村民在征收土地用于政府建设县城修路村民都很支持,但是......
·公诉科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一、公诉科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
·起诉离婚想撤诉是否可以
有的人因为生活中的小矛盾就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夫妻经过沟通又和好,这样的情况下就萌生了撤诉的念头。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一方起诉离婚想......
·个人创业贷款5万可不可以无担保无抵押
个人创业贷款5万可不可以无担保无抵押一、个人创业贷款5万可不可以无担保无抵押无抵押小额贷款,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松典投资管理无......
·三方协议违约要赔违约金吗
三方协议违约要赔违约金吗无需交违约金,因为如果没有就业单位提供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从业人员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违约金只......
·哪些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刑法认定是怎样的
军人的各方面的要求和普通公民是不一样的,因为作为我国正规的军队,身上担负的职责和使命都是非常神圣的。如果身为部队的军人犯罪的话,军人的罪行和......
·行政拘留多长时间内送拘留所?
行政拘留多长时间内送拘留所?对于行政拘留,想必您是比较熟悉的,行政拘留是属于行政处罚的一个种类,对于处以行政拘留的人要在拘留所进行执行,但......
·合同履行后另一方反悔称受欺诈可以解除合同吗?
合同履行后另一方反悔称受欺诈可以解除合同吗?一、合同履行后另一方反悔称受欺诈可以解除合同吗?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已经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监视居住可以和家人会见吗
监视居住可以和家人会见吗可以,但是需要执行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买卖合同诉讼标的有规定吗
一、买卖合同诉讼标的有规定吗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