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情况下格式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相、隐瞒真相,致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的认识而同意与其订立格式条款。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只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格式条款才能成立。在一方当事人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是难以表示自己的真实意思的,采用欺诈或者威胁手段订立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恶意串通是指双方当事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订立某种格式条款,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损害。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非法的目的;或其从事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这种行为又称为隐匿行为。在实施这种行为中,当事人故意表现出来的形式或故意实施的行为并不是其要达到的目的,也不是其真实意志,而只是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和行为掩盖和达到非法的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因为社会公共利益是国家和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当事人双方订立格式条款都必须遵守这一准则。凡是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或者损害人民健康、毒害人民心灵、坑害消费者利益达到一定程度的格式条款,都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使合同当事人双方同意,也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当事人的订约目的、格式条款内容和形式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此处所说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二是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

    另外,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法还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公司要求加班可以不同意吗?
      一、公司要求加班可以不同意吗?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如果公司的行为没有......


·取保候审期间能出去旅游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不利于侦查执行机关一般不会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


·打官司可以不请律师吗
      打官司可以不请律师吗,请律师有什么作用律师主要是为当事人打官司,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它是一个高薪行业,如果一个当事人要想请律师来为自己提......


·合同生效条件缺失包括哪些情况?
      合同生效条件缺失包括哪些情况?合同生效条件缺失包括在订立主体方面是不合法的,存在瑕疵,当然了在意思表示方面也是不真实的,内容方面违反了社会公共......


·破坏性采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可能涉嫌犯破坏性采矿罪。当然,如果没有违反矿产资源法,则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有没......


·东莞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
      东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一、东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1、一类镇街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长安镇、虎门镇、厚......


·聘请交通事故律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当事人可能会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但在实际聘请交通事故律师的时候也有一些事项是需要格外注意的。那到底聘请交通......


·解除行政撤职是恢复原职吗,和免职的区别
      解除行政撤职是恢复原职吗,和免职的区别是什么?一、解除行政撤职是恢复原职吗?行政撤职处分:是指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违反行政纪律,需要......


·疫情期间延迟复工工资怎么算
      疫情期间延迟复工工资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一、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材料?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的材料有:《企业改制登记注册书》;《企业改制登记注册书》;职工(代......


·两个人从相识相知相爱到走入婚姻
      两个人从相识相知相爱到走入婚姻,是多么的不容易啊,但是婚后又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离婚的也很多,成为一家人再分开,肯定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