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一、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的材料有:《企业改制登记注册书》;《企业改制登记注册书》;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司章程;产权界定文件;产权界定文件;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股东资格证明;指定(委托)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改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其他文件、证件,涉及净资产转让的需提交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的转让协议。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形成公司财产。依据《公司法》第四条规定,股东一旦将自己投入的资产交付给公司,就丧失对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也就无权对所投入公司的财产作任何处置,更不能抽回出资。公司对股东投入的资产拥有充分、完整的支配权。例如:股东以所拥有的房屋作价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房屋必须过户到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股东不再拥有房屋的所有权,而形成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是指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担方式,也就是说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最大限度是他的出资额。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构成具有灵活性。有限责任公司突破了对出资人的限制。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4、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
  
  
  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介于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之间,兼具资合性与人合性,也就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资金的联合、互相之间的信任是两个不可或缺的因素。
  
  
  5、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封闭性
  
  
  这是同股份有限公司相对而言的。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总额全部由股东认缴,不能公开募集资本,不能发行股票,公司的财务会计等信息资料无需向社会公开等等。
  
  
  有限责任公司的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设立条件和程序简单、灵活。
  
  
  如果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是需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申请办理的,因此需要及时准备齐全的材料进行办理。这个过程需要用到的材料很多,过程也是很繁琐的,因此可以选择正规的三方办理公司进行代理办理,这样会节省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只需要支付一定的服务费就可以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破产清算债务人范围有那些?
      破产清算债务人范围有那些?一、债务人财产的概念破产清算债务人范围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


·信用卡诈骗罚金怎么判?
      信用卡是人们生活中重要的存在,它是一种便捷的付款方式,但是人们往往只在意如何用它却忽略了如何保护自己的信用卡。信用卡诈骗的案件数不胜数,但还......


·交通肇事轻伤如何赔偿?
      交通肇事轻伤如何赔偿?一、交通肇事轻伤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级别)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我国的机电安装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我国的机电安装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内容?工程质量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这其中对质量影响最大的就是机电工程质量。所以,我国对于机电工......


·诽谤侮辱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诽谤侮辱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不构成,辱骂他人可以构成侮辱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


·父母未离婚子女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吗?
      ??我们发现,一般在父母离婚的时候,一方获得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也就是说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子女才需要要求支付抚养费。那......


·车辆追尾责任怎么认定
      现在私家车越来越多,从而发生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轻的就是追尾,重的那就是导致人员死亡。那车辆追尾是怎么回事呢?就是说两辆车在同一道路上行驶,由......


·寄存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寄存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物件寄存交易过程中,保管方和寄存人应该严格的按照合同中的条款要求自己。在寄存合同中最容易引发纠纷的就是寄存的物......


·刑事案件判刑后是否还赔偿
      刑事案件判刑后是否还赔偿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个法律关系。侵权侵害行为造成被害人伤害或损害的,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1、协......


·合同纠纷管辖规则规定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