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家赔偿法全文中对赔偿范围做了哪些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因为种种原因遭受了国家的不公待遇的话,那么相应的受害人是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而申请国家赔偿便是其中比较有效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对于国家赔偿是有相关的国家赔偿法的,那么国家赔偿法全文中对赔偿范围做了哪些规定?
  
  一、行政赔偿范围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刑事赔偿范围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第十八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而且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所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范围也是不一样的,而且就连不少人坚信的国家赔偿只能针对我国公民的想法也是不对的,在我国的国家赔偿法中对国家赔偿的效力范围,延伸到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关于国家赔偿的冤案有哪些类型?
      在我国成立初期的法律中并没有规定由于执法机构的违法行为而使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犯罪......


·现实生活中,建设工程施工之前或期间,建设单位为了维护自己的经
      现实生活中,建设工程施工之前或期间,建设单位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往往会与施工单位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一定数目的金......


·集体征地补偿费分配对象有哪些?
      集体征地补偿费分配对象有哪些?一、集体征地补偿费分配对象有哪些首先分配对象是集体,每人每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


·工商局对商标侵权怎么处罚标准是什么?
      工商局对商标侵权怎么处罚标准是什么一、工商局对商标侵权怎么处罚标准是什么?(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


·精神司法鉴定怎么鉴定?
      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如果他们犯罪的话,可以从轻甚至免于处罚。因此,在刑事诉讼中,我们经常看到办案机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


·持械私闯民宅打人轻伤一级怎么定罪
      持械私闯民宅打人轻伤一级怎么定罪?持械私闯民宅打人轻伤一级的按照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


·没有伤做司法鉴定如何申请?
      现在公民对法律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大。我们知道,对人体的司法鉴定是鉴定受害者的伤残情况的,但是您知不知道没有伤做司法鉴定也是可以的。那就是精神司......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我国对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有着明确的要求,不能说员工在上班过程当中遇到的任何的人身伤害都应该视为工伤。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符合工伤认定的范围之......


·认定构成共同犯罪怎么判刑处罚
      认定构成共同犯罪怎么判刑处罚一、主犯及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


·起诉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起诉离婚,二是协议离婚。起诉离婚需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会不予受理。在实践中,法院的选择存在很......


·承揽合同当事人要尽哪些义务
      1、按约定完成工作。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这是承揽人的首要义务,也是其获得酬金应付出的对价。承揽人应以自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