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如何解决?

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结婚之后总会出现,一方收入高于另一方,这时候收入高的一方便会存在一定的意见,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些都属于婚后财产,在财产分配的时候是需要平均分配的,这样就会产生一定的纠纷,那么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如何解决?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复杂性,生活中的夫妻双方很难达到条件相等的情况,总会发生一方较弱、一方出轨、一方家暴等等情况。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婚后财产分割并非像法律规定的那么简单,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的例外情况:随着房价的高涨,很多男女在结婚时会将房子作为考虑的重要条件,导致正常的婚恋观受到严重冲击。离婚夫妻房产分割时,也会遭遇到种种难题,造成不公现象的发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2、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明确了婚后财产哪些属于分割的范围后,按照法律规定的分割原则对婚后财产进行分割,看似简单,其实不然。幸福的家庭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因此,谁家的情况是怎样的,只有当事人知道。并且,有些夫妻之间还有一些难言之隐,即是闹上法庭请求分割婚后财产,也会因为一方或双方隐瞒事实,造成不公。因此,在事情复杂时,可以选择请求律师的帮助,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结婚之后,夫妻间的生活会出现很多的问题,而财产问题便是其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对于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处理,其实一般来说对于夫妻双方婚后财产的分割问题,法律上都是做了明确的规定的,只是说可能有些人在分割的时候还存在相应的协议,那么就需要按照协议进行分割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后更改赔偿款需要公证吗
      离婚后更改赔偿款需要公证吗一、离婚后更改赔偿款需要公证吗?不公证也可以,只要双方签字就生效。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双方发......


·一、交通事故中伤残等级的评定时间一般是多久最好?
      一、交通事故中伤残等级的评定时间一般是多久最好?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


·离婚房子在老人名下怎么分割?
      离婚房子在老人名下怎么分割?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老人,当然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不能分割的。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


·买房房东签合同之后毁约应该怎样办理
      买房房东签合同之后毁约应该怎样办理一、买房房东签合同之后毁约应该怎样办理对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约,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方式:第一,要求对方......


·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点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点有哪些?目前在建筑的建设过程中,钢结构的出现越来越频繁,而钢结构工程的质量好坏对于建筑的使用来说甚至可以起到决定性的......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姓名是属于共同财产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婚后买房写一方姓名是属于共同财产?婚后买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签了购房居间合同,有效吗?
      签了购房居间合同,有效吗?一、居间合同的概念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


·强奸罪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强奸罪的量刑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2、具有下......


·股权质押违约处置的条件
      股权质押违约处置的条件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能够进行交易的事物越来越多,也相应的出现了多种多样的钱物交易方式。在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当需要贷......


·回迁房名字变更政策有哪些?
      回迁房名字变更政策有哪些?回迁房名字变更政策有哪些(一)、回迁房改名的方法按照规定,回迁房办证时,应严格按照协议上的姓名进行确权办证,协议上......


·天津市农村拆迁政策是怎样的
      天津市农村拆迁政策是怎样的天津市农村拆迁政策1、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调查工作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牵头指导,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