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偷窥判刑标准是什么,要如何举报?

生活中总有一些变态的人喜欢偷窥,却以为没有犯法,其实偷窥是触犯了法律的。我们都拥有自己的隐私权,不容他人侵犯,可是我们发现被侵犯的时候又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偷窥判刑标准是什么,要如何举报,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偷窥判刑标准是什么,要如何举报?
  
  偷窥,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但偷窥并不构成犯罪,不会造成判刑条件。 其处罚主要是这样几个:
  
  一、停止侵害。就是当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的时候,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害。
  
  二、赔礼道歉。也就是加害人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向受害人进行道歉,取得谅解。
  
  三、赔偿损失。这里面的赔偿损失主要指的是非财产损害赔偿,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在我国成文法律中,没有一部法律有明确的隐私权保护内容, 仅仅在司法实践中, 遇到隐私权问题时,司法解释予以规定,以名誉权的名义来保护隐私权。
  
  具体侵害行为有:
  
  (1)侵入侵扰。私自侵入他人住宅、搜查他人住宅或者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的行为。
  
  (2)监听监视。私自对他人的行踪及住宅、居所等进行 监听、监视,安装窃听装置或者摄像设备等行为。
  
  (3)窥视。故意窥视他人居住,利用望远镜或者其他设备偷看他人私生活的行为 。
  
  (4) 刺探。调查刺探他人的通 信或者其他私人文件的内容,非法刺探调查他人的性生活,非法刺探调查他人的 财产状况等隐私资料的行为。
  
  (5) 搜查。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者财物的行为。
  
  (6) 披露、公开或宣扬。非法披露、公开或宣扬他人的隐私资料,如他人的个人数据、婚恋史、受害记录、疾病史、财产状况等都是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因 此,偷窥已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总的来说,偷窥是侵犯公民隐私权的一个做法,我们在生活中一旦发现别人偷窥则存在着被他人侵害的风险。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先与家人进行沟通,掌握证据后向公安厅报警,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如果不停可以像法院提出诉讼,坚决维护自身权益。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处理个人之间的债务纠纷
      生活中,为了维护好亲朋好友之间的情谊,不少人都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将钱借了出去,但有的时候却会发生债务人“携款潜逃”的情况,导致债务纠纷的......


·对于干活的工钱欠钱不还怎么办?
      干活的工钱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并要求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待遇。或者向法院知依法申请支付令,或者与用人道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


·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未通过是什么原因
      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未通过是什么原因一、并购重组审核未通过是什么原因因为并购标的的业绩真实性问题,购买资产事项未获证监会通过,而其他重组获得有......


·车祸受害者需要注意哪些
      车祸受害者需要注意哪些一、车祸受害者需要注意哪些(一)受害人如果受伤不重,要注意察看周围的情况,看看交通信号灯的情况,并查看是否有目击者能为......


·一、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能否获赔双倍工资?
      一、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能否获赔双倍工资?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不能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


·广安征地补偿办法
      广安征地补偿办法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我们只有用对土地的使用权。有时候国家要对土地进行使用的时候,就要对土地进行征收,这势必......


·没有打结婚证要离婚有小孩抚养费吗?
      没有打结婚证要离婚有小孩抚养费吗要有小孩抚养费,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


·没离婚和别人结婚登记构成重婚吗?
      没离婚和别人结婚登记构成重婚吗?构成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


·离婚诉讼阶段一方借款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
      离婚诉讼阶段一方借款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债权债务可以成立、部分共同所有,离婚时,否则就没有出具借条的必要和前提:如果夫妻之间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不可以授予专利权情形是什么
      不可以授予专利权情形是什么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


·商标续展变更费用是多少?商标续展的手续
      商标续展变更费用是多少?商标续展的手续商标续展变更费指的是商标续展费和商标变更费,这是两个费用。而且我国对于商标续展变更费收取是有具体的标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