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固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要赔偿金支付吗?

一、固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要赔偿金支付吗?
  
  
  法律规定,合同终止了,符合条件的雇员还享有合同终止补偿金。
  
  
  1、享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条件
  
  
  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雇主没有与该雇员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雇员有权得到该合同终止补偿金(第1242—8条)。如果在合同期满后,雇主又合法地与同一个雇员订立了另一个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该雇员也仍然有权得到合同终止补偿金。例如,在替代雇员情形下,雇主可以反复让同一个雇员替代多个雇员,订立多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每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必须是合法的,那么,在每一个固定期限合同届满后,只要雇主没有为他提供无固定期限合同,他就有权得到固定期限合同终止补偿金;如果雇主在多个固定期限合同之后,最终与该雇员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只有最后一个固定期限合同的终止补偿金,才是雇主不需要支付的。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计算和发放
  
  
  合同终止补偿金的计算和发放,由法律专门规定(第1243—18条)。它是根据合同的期限和雇员的劳动报酬来计算的,相当于雇员合同期内全部毛收入的10%,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协议可以规定比这一比例更高的计算比例;也可以规定较低的比例,同时向失去工作的雇员提供职业培训。
  
  
  法律明确规定,合同终止补偿金的性质是补充工资的性质(第1243—8条),其发放等要遵守关于工资的规定,一般和最后一次工资同时发放。
  
  
  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性质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后,用人单位只有向劳动者提出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而劳动者是否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前提。
  
  
  2、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可自行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没有经济补偿金。
  
  
  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人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只有做好人员的发展规划才能更好的进行生产效率的提高。但是企业会进行一定的人员的流动,在这个过程中,会涉及到人员的离职或者劳动关系的解除。用人单位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上下班路上交通事故误工费谁支付?
      一、上下班路上交通事故误工费谁支付?上下班路上遇到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误工费应当由事故的责任方进行支付。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


·抄袭别人的作品会判刑吗?
      抄袭别人的作品会判刑吗?一、抄袭别人的作品会判刑吗?抄袭别人的作品可能会被判刑,因为抄袭的行为可能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肇事逃逸私了还拘留吗
      在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都会比较关注在事故之后所造成的一个后果究竟严不严重,因为如果发生了比较轻微的一个交通事故的话,那么很多人都......


·夫妻间的个人债务怎么区分
      夫妻间的个人债务怎么区分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


·签劳动合同分公司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由于分公司不具
      签劳动合同分公司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由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其是没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但如果是子公司的话,则就可以签订劳动合......


·商业车险赔付比例是多少?
      商业车险赔付比例是多少?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新交强险赔偿标准如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非法侵占多少钱够判刑
      一般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数额达到五千元以上就可能构成侵占罪,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既可以到公安机关的经济侦查部......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有哪些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


·黔南离婚财产纠纷律师如何收费
      随着当今社会越来越高的离婚率,离婚纠纷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而一般离婚的财产纠纷是需要律师来处理的,这样对双方都是合理的,各省的离婚财产纠......


·离婚的时候是否是夫妻财产名下各归各
      离婚的时候是否是夫妻财产名下各归各需要,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包括:工资、奖金;包括......


·对于持刀入室抢劫判多久?
      对于持刀入室抢劫判多久?入室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