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有哪些变化?
25.nj64.com 顾小东律师
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有哪些变化?股权是你在一家公司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它决定了你在这家公司的话语权。当然股东大的,自然股权也就大,小股东们可以根据相关的信息去进行股权投资,如果你看准了,又投资了准确的股东,那么你的收益一定可观,那么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有哪些变化?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有哪些变化《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其指南规范了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但实务操作中,由于相关规定散见于准则及指南、讲解、解释、年报通知等文件中,不利于从业人员对准则的查询和理解。因此,为了对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会计处理进一步规范,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二、新准则最大变化在于修订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原准则在正文中并未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而是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规定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四类:一是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二是投资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共同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三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四是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新准则规定上述第四类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有关会计处理,且按22号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法计量,不会对实务产生过大的实质性影响。三、整合已发布的解释公告、年报通知等相关规定,对准则正文相关内容做以修订1、明确规定了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取消了旧准则中以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为限的规定;2、明确规定了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如何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和其他原因导致的净资产变动的份额;3、明确规定了投资企业在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4、明确规定了投资企业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5、明确规定了投资企业因增加投资或减少投资等原因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发生变化的会计处理,即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随着以上变化相应在成本法、权益法之间的转换衔接,以及改按22号准则核算的衔接规定;6、删除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投资的要求;删除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确定初始投资成本的规定。四、新旧衔接采用追溯调整法在新准则施行日之前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新准则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的变化,最大的变化就是这个新准则的范围,原先股权投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而现在这个新准则规定了股权投资可以长期,对于其他的变化,文章中都有叙述,如有还不懂的知识可以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
More>>
·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工伤认定后,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
·股权转让印花税到哪里交?
股权转让印花税到哪里交?一、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原因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经济活动中书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
·一、平顶山可以领独生子女光荣证吗?
一、平顶山可以领独生子女光荣证吗?不可以的,但是也是有这个例外的情况的。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
·言词证据包括什么
言词证据包括什么一、被害人陈述的证词被害人是违法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案件的处理结果与他有一定的关系,被害人很可能产生报复心理,情绪偏激,......
·一、两个小孩的抚养费要给多少钱?
一、两个小孩的抚养费要给多少钱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
·犯罪中止结果怎么判罚?
犯罪中止结果怎么判罚?《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本款规定,对中止犯的......
·刚刚过试用期的员工怎么辞退?
刚刚过试用期的员工怎么辞退?一、刚刚过试用期的员工怎么辞退?刚刚过试用期的员工可以通过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或者是直接支付一个......
·一、离婚孩子可以分到财产吗?
一、离婚孩子可以分到财产吗?离婚孩子不可以分到财产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
·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范文
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范文农民双方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对簿公堂的时候,原告会通过代理律师提交诉讼状。在法院庭审阶段,被告代理律师根据掌......
·刑事诉讼法强制医疗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强制医疗显而易见是基于法律的强制进行治疗,主要针对人群是患有重大疾病或者传染性疾病的人群。进行强制医疗的主要原因是避免对社会造成危......
·犯罪预备和犯罪准备是一样的吗?
犯罪预备和犯罪准备是一样的吗?是一样的;犯罪预备一般就是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