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范文
农民双方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对簿公堂的时候,原告会通过代理律师提交诉讼状。在法院庭审阶段,被告代理律师根据掌握的资料进行答辩,会提交一份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那么这个答辩状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范文了解一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范文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李___、李___,女,汉族,住___县西西后村。
因原告张___诉答辩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一案,答辩人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原告不是诉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其无权对答辩人承包耕种的土地主张权利,依法应判决驳回原告的第一项诉讼请求。
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对诉争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之规定,只有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才能证明对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原告即没有争议地块的土地承包合同、也没有此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其提供的承包土地使用证已过期,无法律效力,亦不能证明原告对诉争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据此,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系诉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其要求答辩人返还没有证据支持。
原告诉称“代为耕种”不属实,并以此要求返还耕地没有事实根据。
原告之女张___年嫁到东后村,原告便将学东地分给其原家庭成员之一的女儿张___承包耕种,1991年经西西后村委会和东后村委会同意,张___作为土地的承包耕种人和答辩人协商一致,答辩人和张___达成互换承包地的协议,即“张___将其在西西后村的学东地转让给答辩人耕种,答辩人将在东东后的村的耕地转让给张___耕种”,后张___将学东地转让给答辩人耕种,答辩人将东后地转让给张___耕种,至今已19年,显然原告诉状称“代为耕种”不属实。
基于上述事实答辩人和张___间系土地互换法律关系,和原告张___间无任何法律关系,争议耕地乃是张___和答辩人订立互换协议后交给答辩人耕种的,而非原告张___交由向答辩人耕种,且张___做为原告原家庭成员之一流转自己分得并耕种的土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对自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分,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故原告向答辩人主张权利没有事实根据。
1991年张___将诉争土地转让并交给答辩人耕种后,村委会也同意张___和答辩人的互换,便将此耕地转到答辩人丈夫的名下,此后此地块的农业税、三提五统等费用均以答辩人的丈夫的名义负担,即答辩人和村委会直接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答辩人的义务是负责此地块的税费,村委会的义务是让答辩人承包经营此块土地,直至国家实行粮食直接补贴后,国家也是将此地块的补贴直接给付答辩人。
上述事实有西西后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农业税纳税通知书、粮食直补通知书为证,鉴于张___将诉争土地转让给答辩人,那么无论从事实上还是从法律上,和村委会就此块土地直接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是答辩人的丈夫,而非原告和张___,故事实上答辩人系诉争土地的合法的承包人、耕种人。
综上,原告要求答辩人返还土地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依法应驳回原告第一项诉讼请求。
依法应判决驳回原告第二项诉讼请求。
答辩人耕种土地系合法耕种,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损失和损失与答辩人合法耕种土地的关系,故其要求答辩人赔偿损失没有事实根据,应判决驳回。
依法应判决驳回原告的第三项诉讼请求。
粮食直接补贴发放给答辩人符合法律规定,原告要求返还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依法应予驳回。
综上所述,答辩人现在耕种诉争土地合情合理合法,希望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无理诉讼请求。
以上答辩意见,请采纳。
此致
___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李___
李___
___年___月___日
综上所述,针对原告的诉讼理由,被告一般会通过代理律师进行答辩。律师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中要写清答辩理由、证据材料及律师意见。法院会根据双方答辩情况进行审理,最终做出裁决。所以说做为被告的一方,要积极配合律师,完成答辩状的草拟。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诉讼受委托人能做什么
民事诉讼受委托人能做什么一、什么是受委托人受委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
·连带保证责任诉讼时效不适用中断吗?
连带保证责任诉讼时效不适用中断?连带保证责任诉讼时效不适用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一......
·偷一罚十构成敲诈吗
偷一罚十构成敲诈吗是否构成敲诈需要根据案情来看。无论是个体超市还是大型连锁超市,都是从事市场经营的民事主体,而不是行政机关,不享有公权力,......
·《民法总则》对彩礼的规定是什么?
彩礼问题始终是困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问题,最新的民法总则对此也是作出了明确的回应。可是,在现实社会中,很多人对此新规定却并不了解。那么,......
·一、租房纠纷工商部门可以处理吗?
一、租房纠纷工商部门可以处理吗?不属于工商局管理。工商局只协调处理合同范本内的条款对错和合同是否有效措施,如果出现的是经济上的纠纷,那就只有上......
·司法鉴定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是我国在诉讼过程中应用领域非常广的一种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比如亲子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等。司法鉴定在诉讼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其......
·入室盗窃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一、入室盗窃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一般会以盗窃罪来判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
·公司让员工签空白合同有效吗
无效的。签空白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项,即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这种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空白劳动合同”,......
·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一、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
·二次酒驾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二次酒驾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二次酒驾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
·部分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情形?
部分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情形?部分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情形?该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