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怎么办

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怎么办
  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离婚夫妻抚养权的问题,可以由双方私下解决,如果双方私下不能解决,可以通过法院上述进行庭解,根据相关的规定,法院会对子女抚养权做出判决,如果判给了男方,那么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怎么办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
  
  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二、变更孩子抚养权条件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影响的因素有很多,具体对于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怎么办的问题文章之中已经一一罗列出来了,如果判给了男方,那么女方如果想要抚养孩子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的条件在文章之中,提供您参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当事人申请民事诉讼再审期限是什么样的?
      当事人申请民事诉讼再审期限是什么样的?《民事诉讼法》原第一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


·最高法关于死刑司法解释有什么
      司法解释是对法条的一个补充,用于完善法条中无法详细规范或者是随着时间变化变动较大的部分。死刑作为刑法中最严厉的刑罚,司法解释也是逐年的增加,......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情形有几种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情形有几种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一、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的根据是什么?
      一、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的根据是什么?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的根据为: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以及一般质量问题等三个方面......


·家庭暴力维权的途径有哪几种
      家庭暴力维权的途径有哪几种家庭成员实施暴力的现象在各类家庭中都屡见不鲜,处于弱势的受害者以往总是忍气吞声,这样反而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那么家......


·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怎么维权?
      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怎么维权?一、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怎么维权1.保持冷静,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如果情绪激动,容易作出错误的判断,采取错......


·2023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何算
      2023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何算一、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何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


·企业投资的企业股东分红如何合理避税?
      企业投资的企业股东分红如何避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企业所......


·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权吗不一定,看具体的情况。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


·老鼠药毒死狗犯法吗
      首先这肯定是违法行为,从主观犯罪意图来看,如果是故意为之,在达到一定数量或者数额后,并且投毒位置属于公共区域,那么就构成犯罪。如果投放老鼠药......


·翻供影响自首的认定吗?
      翻供影响自首的认定吗既然认定自首不以当事人的认罪态度为依据,而是以经查证属实的当事人供述的犯罪事实为依据。经查证属实的事实,并不会因为当事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