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协议离婚时产权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对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处理,而此时多半都是一方获得房产的所有权,而对另一方进行差价补偿。这种情况下就会涉及到产权过户的问题。那您知道夫妻协议离婚时产权过户手续如何办理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时产权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在解除夫妻关系后,大多数人不愿意再联系或再见面。有的甚至远走他乡去异地谋生,即使还在一地也不愿意给对方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有几点建议供参考:办理协议离婚产权转移手续必须坚持双方都到场的原则,如原配偶在外地或不愿意再见面的,建议协议离婚放弃产权的一方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一份房产过户委托公证书,由受委托人到场协助申请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一方已失去联系,无法配合履行过户手续的,建议产权申请人持协议离婚书向法院起诉,要求确权,即,请法院赋予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这样就可以到产权部门办手续。建议民政部门在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时,提醒双方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两人必须到场,或签署离婚协议的同时到公证部门将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并在公证书中明确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单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这样就可以单方去办产权证手续了。
  
  二、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1、申请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2)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内容除对《》第31条规定的离婚的条件认真地进行审查外,还须对当事人的收入、财产以及子女状况等进行详细的调查与核实,以达到保障离婚协议的真实、自愿与公平。
  3、批准
  通过审查,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夫妻关系解除。离婚证同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离婚的时候要是会涉及到房产从一方名下过户到另一方名下的话,则此时就会涉及到房产过户问题。而协议离婚时过户手续的内容,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此时另一方需要提供帮助,协助将房产尽快过户到对方的名下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些人出门办事的时候免不了喝些酒,而有的人在喝酒后还继续开车
      一些人出门办事的时候免不了喝些酒,而有的人在喝酒后还继续开车,这种行为对于道路安全威胁很大,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交通部门对酒驾的查处力度一直很......


·专利权内容包括什么方面
      专利权内容包括什么方面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


·合同违约金20%是否合法?
      合同违约金20%是否合法?如果居间合同违约金20%是指守约方实际损失的20%,那么就是是合法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


·一、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一般怎样判刑?
      一、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一般怎样判刑?造成他人轻微损伤则不构成犯罪,造成重大伤害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


·增加股东需要多长时间
      看公司的性质,有限公司一般45日拿到新的核准执照。公司增加股东,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而且办理变更手续后,增资扩股、原股东出让部分股权给新......


·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一直会有效吗
      在日常生活中,您会遇到借钱的事情,当金额比较大的话,一般您都会写借条。那么您一般都知道借条上一定要写借款金额,那么还款日期您一般都不怎么注意......


·人有生老病死
      人有生老病死,死亡又分为很多种,自然死亡,意外死亡等。人在死亡之后,财产继承和债务继承是两个绕不开的话题。债务人在死亡之后的债务可能是他在生......


·信用卡境外盗刷责任是谁的?
      信用卡境外盗刷责任是谁的?发生盗刷的主要责任人是盗刷人。毫无疑问,当事人之直接责任人,应该由其承担银行卡盗刷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但......


·退休之后工伤复发费用由谁承担?
      退休之后工伤复发费用由谁承担?一、退休之后工伤复发费用由谁承担?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是,工伤职工之前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


·案件当事人应该怎样申请回避
      案件当事人应该怎样申请回避一、案件当事人应该怎样申请回避回避是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以保证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获得公正的审判。回避制度......


·集团签合同分公司付款可以吗
      集团签合同分公司付款是可以的,前提是分公司有营业执照有一定的财产支配权。如果分公司有独立的营业执照,签订的合同在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内,分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