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企业用人单位裁员补偿金怎么算的

企业用人单位裁员补偿金怎么算的
  
  企业发展困难的话都会选择采用裁员的方式来减轻自身的压力,降低企业运营所需要的成本,不过裁员的进行中员工是可以获得一定补偿的,这些补偿金是需要公司进行赔付的,虽说如此,但当前还有许多人都不知道裁员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那具体来说裁员补偿金怎么算的呢?
  
  裁员补偿金怎么算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种形式。
  
  但是,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人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人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员工工资。这里的“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下列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因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除此以外其他情形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裁员前,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或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若已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用人单位还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裁员的情况其实在社会中是非常常见的,并不一定要到企业困难时才会进行,如果企业想要降低用人成本或者认为自身人员过多的话都会选择采用裁员,不过对此我们也没有必要太担心,如果自身对企业有用处是不会被裁员的,如果被裁员的话也是拥有裁员赔偿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诈骗罪的金额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诈骗罪的金额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合同诈骗的量刑标准如下:1、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和第二百六十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是什么
      使用范围不同1、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二、执章人不同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


·出交通事故后误工费的赔偿计算是怎样的有固定收入人
      出交通事故后误工费的赔偿计算是怎样的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


·女方争得抚养权男方怎么探视
      女方争得抚养权男方怎么探视?男方探视孩子的方式和时间,包括次数,都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


·次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两者的意思是相同的吗?
      次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两者的意思是相同的吗?两者的意思完全不同;次给付义务又称“第二次义务”,原给付义务在履行过程中,因特定事由演变而生的义务......


·代通知金上月工资包含
      代通知金上月工资包含,依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包含基本工资,奖金,以及各种补贴,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如果没有通知,应当......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有几种?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有几种?一、法院传票送达方式有哪些?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传票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


·工程变更对造价管理的影响
      FIDIC条款中的工程变更是指设计文件或技术规范修改而引起的合同变更。它在特点上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且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令为存在的充要条件。......


·不买房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不买房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需要满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只要符合规定条件,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可申请提取的条件是:1、购买、建造、翻建、......


·成都社保基数是多少?是怎样的?
      在企业工作的员工对社保都很熟悉,它是国家强制要求企业为员工办理的一种保障性保险,对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意义重大。我们知道,社保是根据一定的基数......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房赔偿违约金的标准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购房者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1、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