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业车险退了重买可以么?

商业车险退了重买可以么? 一、商业车险退了重买可以么?
  交强险不能退,其它的商业险可以随时退险,但是有要求:
  1、车辆的保险单必须在保险期内;
  2、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该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可退保,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未得到赔偿的车辆也不能退保。
  3、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商业保险也可以退的。
  (1)投保人重复投保保险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
  (3)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二、商业车险退保手续怎么办理?
  首先,车辆的保险单必须在有效期内。其次,在保险单有效期内,如果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可退保,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未得到赔偿的车辆也不能退保。
  具体的办理流程大概是这样子的,车主退保时,首先要向保险公司递交退保申请书,说明退保的原因和从什么时间开始退保,签上字或盖上公章,把它交给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保险公司对退保申请进行审核后,会出具退保批单,批单上会注明退保时间及应退保费金额,同时收回汽车保险单。然后退保人可持退保批单和身份证,到保险公司领取应退给的保险费。
   三、商业车险退保怎么算?
  在办理了车险退保后,保险公司计算应退保费一般是用投保时实缴保费金额,减去保险生效期间的应扣保费,剩下的就是应退保费。计算公式为应退保费=实缴金额-生效期间应扣保费。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计算应退保费时,一般是以月为单位,保单每生效一个月,扣除10%的保费,不足一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由此可见,按照我国政策规定,交强险是不能退保的,但是商业车险退了重买是可以的。车主如果想换家公司投保,需要和原保险公司达成协议,并且在保险有效期内提出退保申请。原保险公司经核算后,会退还部分保费给车主。手续完成后,车主就可以重新购买商业车险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能否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
      能否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一、能否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在实务操作中,对于法定解除的适用应严格依法律规定办理,并对第94条第5项即“法律规定......


·一、交通事故死亡要坐牢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要坐牢吗?交通事故致死触犯交通肇事罪,需要坐牢。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


·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一、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二分之一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剩......


·车祸误工费赔偿证明怎么写?
      车祸误工费赔偿证明怎么写?车祸误工费赔偿证明应当写明:当事人信息、车祸基本情况、造成的伤残情况、有关赔偿协议、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


·一、上海现在还有晚婚假吗?
      一、上海现在还有晚婚假吗?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除了与事故责任人疏忽大意以外,还与法律意识淡薄有关。为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以及惩罚交通事故责任人,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应的交......


·拘留通知书发出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拘留通知书发出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


·离婚房子怎么会给孩子的
      随着男女观念的日益更新,现在这个社会已经不以离婚为耻了,很多人离婚后依旧找得到伴侣,正因如此离婚发生的频率日益上升,很多已经生了小孩的父母都......


·债权债务免除协议
      债权债务免除协议债务免除协议书甲方:_________乙方1:_________乙方2:_________乙方3:_________乙方4:_________鉴于:1、甲方与......


·酗酒打架斗殴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喝酒成瘾这确实不是空穴来风的,实际上生活中就有一些已经嗜酒如命的,当事人对酒的依赖程度实际上已经达到了酗酒的程度。我们曾经身边就有过因酗酒而......


·个人与非个人之间劳务关系的主要情形
      提供劳务者主张与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应承担举证责任。应当根据双方的书面约定等相关证据,以及实际提供劳务的情况审查主体是否适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