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除了与事故责任人疏忽大意以外,还与法律意识淡薄有关。为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以及惩罚交通事故责任人,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应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以对事故受害人进行赔偿进行规制。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尚未出台,因此我们可以参考标准,进行初步了解。下面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标准。
  
  一、安徽省2020年城镇农村居民收入统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安徽省统计局《2015年安徽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有关统计数据,2017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如下: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6元/年
  
  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234元/年
  
  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21元/年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975元/年
  
  5、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5139元/年
  
  二、赔偿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
  
  1、城镇居民
  
  (1)60周岁以下:538720元
  
  (2)61-75周岁:26936元/年×年限
  
  (3)75周岁以上:134680元
  
  2、农村居民
  
  (1)60周岁以下:216420元
  
  (2)61-75周岁:10821元/年×年限
  
  (3)75周岁以上:54105元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丧葬费
  
  城镇和农村居民:27569.5元
  
  (三)伤残赔偿金
  
  1、城镇居民:26936元/年×年限×伤残等级
  
  2、农村居民:10821元/年×年限×伤残等级
  
  (四)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1、未成年抚养费:
  
  (1)城镇标准:17234元(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岁数)÷2人;
  
  (2)农村标准:8975元(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岁数)÷2人。
  
  2、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
  
  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
  
  (六)营养费 ?:30元/天
  
  (七)精神抚慰金:不高于8万元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不会与差距主要会体现在城镇以及农村可支配收入上会有所变化,从而在计算赔偿金额时基数发生变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肇事逃逸致人重伤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肇事逃逸致人重伤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工伤认定申请可延期吗?
      我们知道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法律方面是做出了时间限制的,不管是怎样的主体在申请进行认定的时候,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才行。那实践中遇到......


·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标的范围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依《......


·投资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
      投资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我国是以社会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其中包含了公司制这个规则。一般来说,公司法人就是这个公司对外和对内的负......


·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
      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的全称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主要是对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作出的规定。虽然该办法制定的年代......


·最高法允许网络犯罪异地立案侦查了吗
      最高法允许网络犯罪异地立案侦查了吗?最高法允许网络犯罪异地立案侦查,考虑到网络犯罪案件的跨地域特征,意见明确,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


·历城二中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历城二中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时不得不征用属于公民的土地,然后按照土地被征收之前的用途给予适额补偿。我国各地......


·移交看守所还能出来吗
      看守所是对有犯罪嫌疑人员的临时羁押场所,如果经侦查没有犯罪事实或达不到犯罪条件就会释放或取保候审,能不能出来还得看具体行为和案情。公安机关适......


·既公诉又可以自诉案件有哪些
      既公诉又可以自诉案件有哪些1、故意伤害案(轻伤害);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3......


·刑法判监外执行条件有哪些
      刑法判监外执行条件有哪些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合同管理工作方法有哪些?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合同管理工作方法有哪些?一、合同管理的内容1、合同签订管理(1)签订合同的前期调查。每一项合同在签订之前,应当做好以下几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